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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李绍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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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李绍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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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经开区(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各部门:

根据中共楚雄市委市党干〔2018〕13号文件精神,经2018年5月19日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职如下:

李绍辉任楚雄市国有林场场长(兼);

彭正良任楚雄市国有林场副场长(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段雁青任楚雄市国有林场副场长(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