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彩票公益金项目贫困残疾人助听器验配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于2017年4月25在楚雄市残联开展贫困残疾人成人助听器筛查验配工作,为确保项目规范有效实施,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按要求已排查并统计上报的听障人员(16—75周岁)。
二、筛查时间
第一阶段:于2017年4月25日8:00时至18:00时止,对听障残疾人患者进行筛查、测听和取耳样(日程安排见附件1)。
第二阶段:于2017年5月下旬进行助听器佩戴和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筛查地点: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五楼会议室)。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乡镇接此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已统计上报的听障人员,由乡镇残联理事长统一带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筛查、评估和取耳样(如不能在4月25日到现场参加检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参加筛查的听障人员,携带第二代残疾人证、身份证和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2)。
(三)各乡镇参加筛查对象如有需要陪同的,必须安排监护人陪同,往返车旅费、生活费、住宿费由本人承担,往返途中出现安全问题由本人或监护人承担。
附表:1.2017年残疾人成人助听器筛查取耳样日程安排表。
2.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项目申请表。
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