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截至2025年10月24日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废止依据 |
1 |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市贯彻楚雄彝族自治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及实施办法》的通知 | 楚市政通〔2000〕13号 | 2000年2月26日 | 已被《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楚市政规〔2021〕1号废止 |
2 |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市养犬管理办法》的通知 | 楚政通〔2006〕157号 | 2006年12月11日 | 已被《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楚市政规〔2021〕1号废止 |
3 | 楚雄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 市人民政府公告第7号 | 2010年4月29日 | 已被《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楚市政规〔2021〕1号废止 |
4 | 楚雄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试行) | 楚市政办通〔2014〕88号 | 2014年6月25日 | 已被《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楚市政规〔2021〕1号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