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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楚雄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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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市政报〔2018〕129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楚雄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楚雄市政府法治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省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为主线,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全力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为全市建设“中国彝乡滇中翡翠幸福楚雄”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健全依法行政责任制,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确保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促、年终有考核。二是强化组织体系,调整充实了以市长为组长,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各部门为成员的楚雄市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三是认真组织开展《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紧紧围绕中央、省、州规定的法治政府建设七大方面任务,59项具体任务,按照省、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对各单位落实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四是精心部署依法行政工作。下发了《楚雄市2018年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楚雄市2018年乡镇人民政府、市级部门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对全年工作早部署、早谋划、早推动,并于2018年5月2日召开全市政府法治工作会议,全市79家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参加会议,总结2017年以来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分析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对下步工作安排部署,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五是专题听取依法行政情况汇报。按照年初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市政府常务会议2次专题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从依法行政、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行政执法队伍及依法行政宣传等方面了解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六是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按照有关要求,每年向州政府(法制办)和市委、市人大报告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各乡镇和市级各部门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本乡镇、本部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同时,市政府坚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与政府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各项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以建设“五型政府”为目标,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规范权力运行,为政府权力“瘦身”。通过编制、公开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完整版)和业务手册,规范业务流程管理,促进审批和服务公开、透明、高效。二是全面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2017年全市共取消各类证明61项。2018年进一步对保留证明事项进一步清理,减少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证明。在清理工作中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凡取消和未列入保留事项的证明材料事项,一律不得要求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没有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对决定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材料”。三是升级楚雄政务服务中心。楚雄市行政审批局成立以来,通过“先抽后调”方式,将市属相关部门具体从事行政审批的26名优秀干部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增加了16名临聘人员充实到帮办队伍中,有效解决了管理、审批、帮办“三支队伍”人员编制不足问题。同时,强化政府服务中心硬件建设,2018年8月30日,总投资1.495亿,规划用地25.15亩新建的楚雄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正式启用,新建服务大厅规划服务窗口227个,围绕提升政务服务、商事服务、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益的要求,设置项目投资、市场主体登记、社会事务审批、税务、公安、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公共资源交易8个服务区。目前,入驻部门45家,入驻人员320人,进驻事项458项,服务功能全面完善,真正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有力提升楚雄市政务服务工作的服务质量和窗口形象。四是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探索实行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容缺受理、告知承诺、限时补报”等制度,推行挂钩联系、跟踪办理、免费代办等特色化服务,全力打造专业化的帮办队伍,努力提供“全过程、专业化、零障碍、低成本、高绩效”的服务。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合并审查、集约审批、一站办结”的审批模式,将市场准入和商事服务相关36类项目进行梳理整合,建立集合服务目录清单,制作办事指南,开展集合服务,使企业和群众由“跑多个部门多个科室”转变为“只跑一个窗口”,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行政审批实效性,通过不断优化再造审批流程,95%的市场主体实现当场受理、当场登记,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优化率达72%以上,审批效率总体提升了60%以上,有力促进了行政审批的提速提效,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五是积极探索开展电子营业执照发放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市场监管,放宽市场准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推行“五证合一”“多证合一”,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市新增市场主体9897户,净增市场主体5513户,增长率为131.26%。六是优化公共服务。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和完善社会保障职能,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全面提高公共服务共建和共享水平。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和投入方式,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服务,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大力开展各类文化惠民活动。七是创新社会管理。重点行业平安创建深入开展,智慧警务建设加快推进。建成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突出领域矛盾纠纷和一批信访积案得到妥善化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监管执法同步推进,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社会应急联动指挥机制初步建立,防灾减灾救援体系更加健全。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审核。经严格审核,我市现有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33个(市人民政府及乡镇人民政府除外),其中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5个,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4个,垂直管理部门3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1个。二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省州安排部署,全年共组织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保留证明事项”、“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3次,对我市政府、部门、乡镇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市政府16件政府规范性文件中,废止2件,继续有效14件。经过全市认真清理,行政审批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我市2018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重点对市行政审批局、市国土资源局(含不动产管理中心)、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100余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开展评查,对评查出的问题,及时总结反馈,督促部门整改落实。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并按计划推进我市的重大决策听证工作,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严格执行听证。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正确、符合民意。健全行政机关内部合法性审查机制,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在作出前交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部门重大决策事项在作出前交由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2018年共办理市政府招商引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涉法审查事项59件,为重大决策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三是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在2017年实现了全市党政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2018年着力构建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长效机制,市级各党政机关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提供工作保障。同时,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咨询建议制度,不断扩展法律顾问职责范围,使政府法律顾问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挥作用。2018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共聘请法律顾问112人(次)。四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和责任追究。重大行政决策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决策机关跟踪决策执行和实施效果,加强督察督办,并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五)健全行政执法体制。一是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省州行政执法队伍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对我市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结合楚雄市实际拟定了《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试点实施方案》,拟将涉及8个部门的156项行政执法事项划至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方案实施后,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集中行使与城市管理相关的行政执法事项300余项。使城市管理工作更规范、有序、便捷、高效。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加强对市级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制定规范性文件及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原则,加强执法检查、调查、巡查工作,推动行政机关把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摆在重要位置。三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对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合法性审查公告。并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举办2018年全市行政执法证申领审验培训班,对全市各乡镇、行政执法部门新办证、审验的261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办证及换证培训,确保执法证合法有效,杜绝无证执法。四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启用执法资格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及时清理确认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全市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工作。录入工作完成后,对各乡镇、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办理颁发、换发行政执法证件。五是加强行政执法保障,落实行政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逐步改善执法条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执法罚没收入与单位及个人收入脱钩。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不断健全。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二是政府内部层级监督逐步完善。强化专门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和采购、公共工程建设等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建立内部审批制度规范,防止内部审批漏管失控和权力滥用。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三是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纵深发展。全市各乡镇、各部门紧扣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8年,全市公开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转接情况11期、下发通报2次,转接96128政务查询专线713次;转办“12345”政府热线592件次,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一是行政调解制度不断健全,建立健全由各级政府负总责,政府各工作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机制,加强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等调解的衔接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8年,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行政调解组织共调解治安、交通事故、消费者权益保护、农民工权益纠纷各类矛盾纠纷2175件。二是行政复议工作全面加强。持续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引入政府法律顾问、执业律师、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三是认真落实《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应诉工作规定》,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依法办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建议。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一是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和宪法宣誓制度。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二是不断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考查测试。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等学法制度,2018年全市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2期、行政执法专题讲座和法律知识培训2期。认真组织开展“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组织全市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加2018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2018年度考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