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要求,严格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规范学校办学治校决策行为,健全完善学校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坚持依法治校、民主治校,充分发挥学校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作用,提升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性和严肃性,防范决策风险。依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校长负责制配套文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结合楚雄市古镇小学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校务会议为学校核心决策机构,凡涉及学校“三重一大”相关事项,必须坚持民主酝酿、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严格执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杜绝个人独断决策、随意决策。各项议题由分管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充分筹备后提交会议讨论;校长可根据学校重点工作、紧急工作需要,直接提出会议议题,纳入集体决策流程。
所有提交校务班子集体讨论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行业政策、上级主管部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流程开展决策。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及学校重大办学事项,需按规定及时向全体教职工、教职工代表通报,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公开透明。
学校“三重一大”决策议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梳理汇总后向校长提出,经校长审核确定议题,正式提交校务会议集体讨论。凡需提交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的重大决议,须先经校务会议研究形成初步方案,再提交教代会审议表决。涉及区域统筹、需上级审批的重大办学事项,在校务会议决策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上报楚雄市教育体育局相关科室及分管领导备案审批。严格落实党组织前置决策要求,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征求学校党组织意见,决策完成后及时向学校党组织通报决策结果。
1. 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重大教育改革部署的实施方案、落实举措,需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送的学校全局性发展汇报、请示、报告等重要材料。
2. 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等全局性工作部署。
3.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废止;涉及教职工薪酬分配、绩效考核、评优奖惩、福利待遇、岗位调整等切身利益的方案;学校招生政策、招生方案、教育教学重大改革方案。
4. 学校内设机构、职能部门的设置、调整、撤并等机构改革事项。
5. 学校干部队伍、师资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培养方案、梯队建设等重要工作安排。
6. 学校师生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建设、统战工作、群团工作、校园安全稳定、平安校园建设等重点工作部署。
7. 学校教职工岗位聘任、职称评审、评优晋级、骨干推荐等相关事项。
8. 校园突发事件、紧急舆情、重大隐患处置等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应急事项。
9. 学校重大活动组织、重要对外交流、公务接待等统筹安排事项。
10. 其他关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需要集体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
1. 学校校园整体规划、环境改造、功能区域优化等规划建设事项。
2. 学校基建工程、校舍维修、设施大修改造、新建配套项目等工程类事项。
3. 学校大型教学设备、功能器材、办公设施、安防设备等大额物资采购与添置事项。
4. 学校对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校外实践基地共建、资源共享等对外合作项目。
5. 其他需要校务会议集体讨论决策的重点项目、专项工作。
1. 学校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等校内岗位的任免、调整、解聘事项。
2. 学校青年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推荐、任用事项。
3. 学校中层干部的日常考核、履职评价、岗位调整、评优定级事项。
4. 学校推荐上报市级及以上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集体、示范团队等评优推先事项。
5. 学校教职工违规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处分及整改问责事项。
1. 学校年度经费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公示及经费统筹使用方案。
2. 学校单笔及累计支出3万元(含3万元)及以上的经费使用、物资采购、项目支出安排。
3. 学校教职工人员经费、绩效分配、补贴补助等薪酬福利调整事项。
4. 未纳入年度预算的临时专项经费、应急经费、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安排。
5. 学校专项资金、帮扶资金、捐赠资金、维修资金等各类专项经费的统筹使用。
6. 其他需要集体讨论研究的大额资金使用、经费调整事项。
1. 学校“三重一大”决策议题,由学校行政班子、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梳理提出,经校长审核确定后,列入校务会议正式议题。会议召开前,校长与学校党组织书记就议题内容、决策方向充分酝酿沟通,达成初步共识,保障决策科学稳妥。
2. 确定会议议题后,学校办公室提前1至3个工作日通知全体参会人员及相关列席人员,同步将议题材料、调研说明、方案文件等提前1至2个工作日送达参会人员,保障参会人员充分研判、精准议事。
1. 会议议事过程中,分管领导需全面、客观、真实介绍议题背景、具体情况、实施方案、风险研判及相关依据;参会班子成员需认真履职、充分发言、逐项讨论,明确个人意见,杜绝敷衍议事、沉默议事。多项议题需逐个讨论、逐项审议。
2. 会议表决可根据事项性质,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等方式开展,多个事项必须逐项独立表决,不得合并表决。
3. 参会人员意见分歧较大、争议突出的事项,校长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暂缓表决、暂缓决策的决定,待会后充分调研、沟通协商、完善方案后,再次提交校务会议审议决策,充分尊重少数人合理意见。
4. 遇突发紧急、重大应急事项,可由校长、书记先行处置,保障校园正常运转和安全稳定,事后必须及时召开校务会议,补充完善集体决策程序、做好情况说明。
5. 校务会议参会人数须达到应出席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会议方可召开,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故无法参会的班子成员,需提前向校长、书记报备,可提交书面或口头意见,由校长或书记代为带入会议、如实通报。
6. 学校办公室专人负责会议全程记录,完整留存议题酝酿、讨论发言、表决过程、决策结论等全过程资料,所有参会人员需在会议记录、决策文件上签名确认,确保全程可追溯、可核查。
1. 经校务会议集体研究形成的决策决议,全体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坚决落实,按照分工履职尽责。参会人员对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依规保留,或向上级主管部门如实反映,但决策生效后,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推诿拖延、变通规避。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执行的,需书面提交调整申请,经集体复议后方可调整。
2. 需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重大事项,待上级批复同意后,严格按照批复要求执行;未获批准的事项,由校务会议重新研究调整方案,再次审议落实。
3. 除常规程序性事项外,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事前需主动向市教育体育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汇报沟通。
1. 学校党组织、纪检监督、工会组织全程监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决策事项分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事项落地推进,并适时向校务会议汇报落实进度、成效及问题。
2. 严格落实校务公开制度,除涉密、敏感事项外,所有“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决策结果、落实情况,通过校务公开栏、学校公众号、教职工大会等渠道及时公开,主动接受师生、家长及社会监督。
3. 学校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记录存档、未参会人员通报传达、事项督办等日常工作,确保决策流程闭环落地。
4. 学校纪检监督人员负责监督决策全过程的规范性、公正性,督促决策事项按时落地,按上级要求做好决策事项上报、备案、归档工作。
所有“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议题资料、酝酿记录、会议纪要、表决结果、决策文件、执行台账、落实报告、备案材料等全套资料,由学校办公室统一整理汇总,每学期末统一审核归档至学校档案室,建立专项档案台账,做到一事一档、全程留痕、长期留存,以备检查核验。
1. 严禁以个别沟通、传阅会签、私下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会议决策。
2. 严禁临时动议、随意增减会议议题,杜绝无程序、无记录、无备案的私自决策。
3. 参会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涉密决策事项、未公开方案严禁擅自传播、泄露。
4.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决策、违规执行、落实不力的人员,依规依规追责问责。
1. 本制度由楚雄市古镇小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上级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楚雄市古镇小学
202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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