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0/2026-00103 信息分类: 教育
发文日期: 2026-06-11
发布机构: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古镇小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号:

楚雄市古镇小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发表时间: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要求,严格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规范学校办学治校决策行为,健全完善学校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坚持依法治校、民主治校,充分发挥学校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作用,提升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性和严肃性,防范决策风险。依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校长负责制配套文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结合楚雄市古镇小学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校务会议为学校核心决策机构,凡涉及学校“三重一大”相关事项,必须坚持民主酝酿、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严格执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杜绝个人独断决策、随意决策。各项议题由分管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充分筹备后提交会议讨论;校长可根据学校重点工作、紧急工作需要,直接提出会议议题,纳入集体决策流程。

(二)依法决策原则

所有提交校务班子集体讨论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行业政策、上级主管部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流程开展决策。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及学校重大办学事项,需按规定及时向全体教职工、教职工代表通报,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公开透明。

(三)规范程序原则

学校“三重一大”决策议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梳理汇总后向校长提出,经校长审核确定议题,正式提交校务会议集体讨论。凡需提交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的重大决议,须先经校务会议研究形成初步方案,再提交教代会审议表决。涉及区域统筹、需上级审批的重大办学事项,在校务会议决策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上报楚雄市教育体育局相关科室及分管领导备案审批。严格落实党组织前置决策要求,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征求学校党组织意见,决策完成后及时向学校党组织通报决策结果。

二、决策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1. 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重大教育改革部署的实施方案、落实举措,需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送的学校全局性发展汇报、请示、报告等重要材料。

2. 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等全局性工作部署。

3.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废止;涉及教职工薪酬分配、绩效考核、评优奖惩、福利待遇、岗位调整等切身利益的方案;学校招生政策、招生方案、教育教学重大改革方案。

4. 学校内设机构、职能部门的设置、调整、撤并等机构改革事项。

5. 学校干部队伍、师资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培养方案、梯队建设等重要工作安排。

6. 学校师生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建设、统战工作、群团工作、校园安全稳定、平安校园建设等重点工作部署。

7. 学校教职工岗位聘任、职称评审、评优晋级、骨干推荐等相关事项。

8. 校园突发事件、紧急舆情、重大隐患处置等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应急事项。

9. 学校重大活动组织、重要对外交流、公务接待等统筹安排事项。

10. 其他关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需要集体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项目安排

1. 学校校园整体规划、环境改造、功能区域优化等规划建设事项。

2. 学校基建工程、校舍维修、设施大修改造、新建配套项目等工程类事项。

3. 学校大型教学设备、功能器材、办公设施、安防设备等大额物资采购与添置事项。

4. 学校对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校外实践基地共建、资源共享等对外合作项目。

5. 其他需要校务会议集体讨论决策的重点项目、专项工作。

(三)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1. 学校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等校内岗位的任免、调整、解聘事项。

2. 学校青年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推荐、任用事项。

3. 学校中层干部的日常考核、履职评价、岗位调整、评优定级事项。

4. 学校推荐上报市级及以上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集体、示范团队等评优推先事项。

5. 学校教职工违规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处分及整改问责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 学校年度经费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公示及经费统筹使用方案。

2. 学校单笔及累计支出3万元(含3万元)及以上的经费使用、物资采购、项目支出安排。

3. 学校教职工人员经费、绩效分配、补贴补助等薪酬福利调整事项。

4. 未纳入年度预算的临时专项经费、应急经费、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安排。

5. 学校专项资金、帮扶资金、捐赠资金、维修资金等各类专项经费的统筹使用。

6. 其他需要集体讨论研究的大额资金使用、经费调整事项。

三、决策程序

(一)会议酝酿与议题筹备

1. 学校“三重一大”决策议题,由学校行政班子、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梳理提出,经校长审核确定后,列入校务会议正式议题。会议召开前,校长与学校党组织书记就议题内容、决策方向充分酝酿沟通,达成初步共识,保障决策科学稳妥。

2. 确定会议议题后,学校办公室提前1至3个工作日通知全体参会人员及相关列席人员,同步将议题材料、调研说明、方案文件等提前1至2个工作日送达参会人员,保障参会人员充分研判、精准议事。

(二)会议议事与表决规则

1. 会议议事过程中,分管领导需全面、客观、真实介绍议题背景、具体情况、实施方案、风险研判及相关依据;参会班子成员需认真履职、充分发言、逐项讨论,明确个人意见,杜绝敷衍议事、沉默议事。多项议题需逐个讨论、逐项审议。

2. 会议表决可根据事项性质,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等方式开展,多个事项必须逐项独立表决,不得合并表决。

3. 参会人员意见分歧较大、争议突出的事项,校长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暂缓表决、暂缓决策的决定,待会后充分调研、沟通协商、完善方案后,再次提交校务会议审议决策,充分尊重少数人合理意见。

4. 遇突发紧急、重大应急事项,可由校长、书记先行处置,保障校园正常运转和安全稳定,事后必须及时召开校务会议,补充完善集体决策程序、做好情况说明。

5. 校务会议参会人数须达到应出席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会议方可召开,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故无法参会的班子成员,需提前向校长、书记报备,可提交书面或口头意见,由校长或书记代为带入会议、如实通报。

6. 学校办公室专人负责会议全程记录,完整留存议题酝酿、讨论发言、表决过程、决策结论等全过程资料,所有参会人员需在会议记录、决策文件上签名确认,确保全程可追溯、可核查。

(三)决策执行落实

1. 经校务会议集体研究形成的决策决议,全体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坚决落实,按照分工履职尽责。参会人员对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依规保留,或向上级主管部门如实反映,但决策生效后,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推诿拖延、变通规避。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执行的,需书面提交调整申请,经集体复议后方可调整。

2. 需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重大事项,待上级批复同意后,严格按照批复要求执行;未获批准的事项,由校务会议重新研究调整方案,再次审议落实。

3. 除常规程序性事项外,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事前需主动向市教育体育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汇报沟通。

(四)决策监督管理

1. 学校党组织、纪检监督、工会组织全程监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决策事项分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事项落地推进,并适时向校务会议汇报落实进度、成效及问题。

2. 严格落实校务公开制度,除涉密、敏感事项外,所有“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决策结果、落实情况,通过校务公开栏、学校公众号、教职工大会等渠道及时公开,主动接受师生、家长及社会监督。

3. 学校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记录存档、未参会人员通报传达、事项督办等日常工作,确保决策流程闭环落地。

4. 学校纪检监督人员负责监督决策全过程的规范性、公正性,督促决策事项按时落地,按上级要求做好决策事项上报、备案、归档工作。

(五)资料归档管理

所有“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议题资料、酝酿记录、会议纪要、表决结果、决策文件、执行台账、落实报告、备案材料等全套资料,由学校办公室统一整理汇总,每学期末统一审核归档至学校档案室,建立专项档案台账,做到一事一档、全程留痕、长期留存,以备检查核验。

四、工作纪律

1. 严禁以个别沟通、传阅会签、私下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会议决策。

2. 严禁临时动议、随意增减会议议题,杜绝无程序、无记录、无备案的私自决策。

3. 参会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涉密决策事项、未公开方案严禁擅自传播、泄露。

4.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决策、违规执行、落实不力的人员,依规依规追责问责。

五、附则

1. 本制度由楚雄市古镇小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上级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楚雄市古镇小学

202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