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一)义务教育阶段
1.享受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学生或监护人申请,学校、社区认定审核,寄宿困难学生享受1250元/年生活补助,走读困难学生享受625元/年生活补助。走读困难学生认定范围包括:脱贫户、困难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重大困难户)。
2.所有在校在籍学生均享受在校期间5元/生的营养改善计划补助。
(二)学前教育阶段:
1.自 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收学前一年(大班及混合班5-7岁)在园儿童的保育教育费;
2.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贫困户、低保户、残疾儿童等),凭相关证明减半收取保教费,孤儿免收保教费。
3.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普惠性幼儿园在籍在园的脱贫户家庭儿童、孤儿、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等群体,可享受300元/生・年补助(需向就读学校申请审核通过)。三类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重大困难户)学生享受700元/年特惠补助。
二、学生享受补助情况:
1.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生活补助2025春:寄宿生265人,走读生51人,合计316人,发放补助181562.5元;2025秋:寄宿生227人,走读生43人,合计270人,应发放补助155312.5元。
2.享受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2025春74人。2025秋42人,应发放补助119700元;没有符合特惠补助条件的幼儿。
3.2025年秋季学期免收学前教育保教费36人,减半收取保教费4人,共计减免金额239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