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5323010151709930/201805-00127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18-05-17
发布机构: 楚雄市三街镇 生成日期: 2018-05-17
称: 关于镇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号建议案的 答复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关于镇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号建议案的 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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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7号建议案的答复

袁必琼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普嘎村委会何家等4个村民小组生产生活用水”的议案,三街镇党委、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通过专题研究后,2017年6月12日经过与你们面商,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对普嘎村委会凹子、樟木树、杨家、何家4个村民小组生活、生产用水问题。经过镇水管站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协调对接,因涉及工程设计的变更,涉及投入的资金量大,目前,还暂时无法按你们提出的要求进行解决。但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多渠道争取该项目列项,尽快给予妥善解决。

感谢你们对三街镇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的关心、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为三街镇的水利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