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51/2026-00008 信息分类: 减灾救灾
发文日期: 2026-03-31
发布机构: 楚雄市三街镇 生成日期:
称: 三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街镇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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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街镇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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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中心(队)11个村委会,镇辖市属各部门

三街镇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三街镇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相关工作安排,坚持避让优先、应搬尽搬,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到 2026年底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6 年底,根据国家审核通过点位,全镇计划搬迁100444人,涉及地质灾害隐患点6个。其中,第一批(重点推进任务)计划搬迁 26119人,第二批计划搬迁74325人。

二、搬迁对象

2024 年楚雄市在库(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隐患点,满足地质灾害治理难度大或治理费高等条件,有搬迁条件和搬迁意愿的受威胁村民。具体为经国家审核通过的100444人,涉及 3个村委会6个隐患点(详见附表)。

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各项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三街镇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长:徐鸿昌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王豫昆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段国能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普嘎村委会挂点联系领导 

         周国林  人民政府副镇长、上新房村委会挂点联系领导

         张兴旺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三街派出所所长、黑泥村委会挂点联系领导

成  员:王朝海  镇党政办主任、应急办主任

胡兴贵  镇平安法治办主任

许守荣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常国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刘杨超  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甘晓岗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李保龙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何天宇  三街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罗永华  三街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郭祖桂  上新房村委会书记、主任

范文学  黑泥村委会书记、主任

徐发金  普嘎村委会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三街自然资源所,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指导、督查和考核。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搬迁工作。

、基本原则

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搬迁避让安置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循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整合资金、建新拆旧、民办公助、补助到户、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确保群众搬得走、拆得掉、留得住、生活水平有提高

(二)按照中央和省级补助、州市配套、金融支持、群众自筹的原则,本次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以户为单位,按照“14+7+N”资金落实,具体根据安置方式确定。7万元地方配套资金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项目县市财政配套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楚政通〔201362 号)涉及政策性个人民生项目支出项目,州、市各承担 50%配套资金。

(三)搬迁工作要充分尊重农户意愿,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因地制宜实施搬迁。考虑搬迁农户承包地调整、新建房宅基地落实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合适的搬迁方式,增加工作的可操作性。

、步骤措施

(一)成立机构。成立三街镇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保障办公室,制定《三街镇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内容,报镇党委、政府审定后,推进阶段性工作落实。(责任领导:王豫昆,责任单位:三街自然资源所)

(二)发动宣传。班子成员、各中心站所组成工作组,对照搬迁安置包保责任分解表,入户开展动员宣传及情况核实,确定搬迁安置人员名单,由农户与镇人民政府签订搬迁安置协议,同时农户写出建新拆旧承诺书,并由镇人民政府收回原土地使用证。(责任领导:段国能周国林、张兴旺,责任单位:黑泥村委会、普嘎村委会、上新房村委会及相关中心、站所)

(三)项目申报。由自然资源所牵头,镇经济发展办、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等站所,按照工作职责,以搬迁安置立项为基础,分别向上对接争取房屋新建、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以及民政救助等配套建设项目及相关政策支持,不断整合各块项目资金。(责任领导:王豫昆、段国能,责任单位:三街自然资源所、镇经济发展办、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

(四)规划选址。由自然资源所牵头,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综合行政执法队、3个村委会等部门配合,完成新安置地选址。要求科学选址,确保安全,尽量就近安全安置。选址安置地点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开展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统规自建。(责任领导:王豫昆、段国能,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黑泥村委会、普嘎村委会、上新房村委会)

(五)资金管理。项目全过程由自然资源所牵头,经济发展办、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3村委会、建房理事会等部门配合,完成地质灾害搬迁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申报和支出、财政报账资料提供、建设工程管理以及审计工作等,确保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程序规范。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完成全部工程资料和报账资料的收集。(责任领导:王豫昆、段国能,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镇经济发展办、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黑泥村委会、普嘎村委会、上新房村委会)

(六)工程建设。地质灾害搬迁项目动员、选址、立项等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由3个村委会牵头,自然资源所、镇经济发展办、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等配合,按照项目规划和设计方案,规范开展安置点房屋、基础设施等建设。同时,督促指导3个村委会做好工程实施和管理,并做好村民乔迁准备,直至农户迁入新居。(责任领导:王豫昆周国林、张兴旺、段国能,责任单位:3个村委会、自然资源所、镇经济发展办、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七)旧房拆除。严格执行搬新腾旧、即搬即拆的规定,严格履行避险搬迁安置协议。协议应约定旧房拆除的责任和义务。避险搬迁群众迁出后,需按协议约定拆除迁出地旧宅及庭院等附属设施,并注销旧宅不动产权证,作废相关审批备案手续。旧宅由群众自行拆除,若群众自行拆除困难的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拆除(拆除费用由农户承担),人民政府、3个村委会要对农户自行拆除安全进行严格监管。(责任领导:镇工作专班及各包保责任领导,责任单位:3个村委会、自然资源所、镇经济发展办、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3个镇派群众工作组)

(八)搬迁验收。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档案由自然资源所统一收集管理存档。对经审核确认的搬迁对象,逐户登记造册,对避险搬迁建设全过程产生的各类文档、公示证明材料及时建档立卡,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消除和避险搬迁重建工作进度动态管理。搬迁户完成新房建设、购房,达到入住条件并完成旧房拆除复垦后,向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完成一户验收一户。由自然资源所牵头,经济发展办、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3个村委会配合,按照设计方案开展工程验收工作,收集整理相关验收资料,统一交自然资源所集中归档整理。(责任领导:王豫昆;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心、站所在推进地质灾害搬迁项目过程中,要围绕工作难点、工作重点强力推进,落实各项任务。要加强与市级部门的对接汇报,积极争取业务指导和支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保障办公室要进一步细化任务分解,制定下发项目清单,做到周调度、月督办,定期组织听取情况汇报,加强统筹协调。各中心、站所应积极对照任务清单,将搬迁安置工作纳入部门重点工作内容,深入研究思考,主动化解困难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

(二)聚焦工作重点。一要聚的安全与安心。 严格按搬迁方案时间表,完成所有受威胁群众的安全转移和原居住点封控,坚决杜绝人员回流二要聚焦的安全与处置。按照建设工期倒排时间,严把安置房地质安全评估和工程质量关,确保按期完工。严格执行搬新拆旧时限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原宅拆除和生态修复;三要聚焦的稳定与发展。将产业就业帮扶计划与搬迁进度同步实施。按季度分解就业培训、岗位对接等任务,确保搬迁群众安居后能及时获得可持续的生计保障,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总体目标。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站所、中心对镇党委、政府下达的任务要严格对照职责,严守纪律要求,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坚决落实到位。要严格按照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要求,严禁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对尚未明确事项及要求,应及时上报工作领导小组,由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后统一分配解决。镇纪委加强对该项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对因无故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楚雄市三街镇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经国务院同意审批通过点位清单



三街镇人民政府

20261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