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各办公室、中心(所),镇辖市属各部门:
为实现《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目标,和完成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以下简称“降消”项目)的主要任务,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抢救危急孕产妇能力,完善妇幼卫生监测网络体系、加大培训基层妇幼卫生人员和目标人群健康教育的力度,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提高产妇住院分娩率,全面实现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中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的目标。扎实抓好我镇“降消”项目的各项工作措施,切实保障我镇妇女儿童健康权益。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镇“降消”项目的各项工作,经三街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三街镇“降消”项目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何云海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杨福玉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李应辉 三街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成 员:许守荣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周 舒 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鲁成寿 三街中学党支部书记
沈永发 三街中心小学校长
范文琼 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吴学花 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胡自琼 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
11各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三街镇“降消”项目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三街镇中心卫生院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应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由范文琼、吴学花、胡自琼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职责任务
1.镇妇联:做好群众性健康教育工作,围绕“母婴安全”“儿童优先”“安全分娩”等内容,宣传、发动群众参与项目活动。
2.镇中心卫生院: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人员培训、监督指导、危急抢救、住院分娩、孕产妇转院转诊等;做好健康教育,协调成员单位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3.镇财政所:按项目要求负责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监督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4.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配合卫生院做好群众的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教育、计划生育服务、减少计划外生育或手术死亡,对需要救助的贫困孕产妇及儿童及时落实相关政策。
5.中、小学校:做好中、小学“儿童优先”“母婴安全”知识宣传工作。
6.各村委会:负责全面处理好辖区内“降消”项目相关事务。
三街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