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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51-/2023-0606005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06-06
发布机构: 楚雄市三街镇 生成日期:
称: 三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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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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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有关工作,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通知》(云政办函〔2023〕20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2023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通知》(楚政办函〔2023〕36号)和《中共楚雄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印发2023年楚雄市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楚市委教秘〔2023〕1号)精神以及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预防中小学生防溺水、交通安全工作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健全学生防溺水工作体系,压紧压实辖区内各村委会和各职能站所重点危险水域防、管、控责任,全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防溺水工作网络,着力解决学生防溺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形成乡村为主、部门协作、社会参与、联防联控的学生防溺水工作格局,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学生防溺水“三个包保”(对水域包保值守全覆盖、对家长包保培训全覆盖、对学生包保教育全覆盖)工作,加大对行业监管、主体源头预防责任追究力度,倒逼相关主体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二、预防学生溺水、交通安全工作组织体系

为强化对防溺水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经研究,成立三街镇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志海 镇党委书记

徐鸿昌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朝阳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何 勇 镇党委副书记

马 东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段国能 镇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晓会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 健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福玉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陈 江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樊志雄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三街派出所所长

成 员:陈永丽 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许守荣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胡兴贵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刘杨超 镇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闫敦峰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李 杰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李思登 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甘晓岗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周 舒 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李常国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

孔自琼 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赵 超 镇财政所所长

戎加友 三街司法所所长

李保龙 三街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者后贤 三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普金明 三街中心卫生院院长

鲁成寿 三街镇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

沈永发 三街镇中心小学校长

11个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朝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鲁成寿、沈永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三街中学、三街镇中心小学相关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领导小组各项目常工作及材料上报。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三街中学、三街中心小学(幼儿园):在暑假期间扎实开展教育的基础上,继续通过主题班会、家访、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一封信、假期安全责任书、收放假安全教育会、国旗下的讲话等形式,组织全体学生和家长学习预防溺水知识、预防交通安全知识,开展安全警示教育。要及时利用电话、钉钉群、微信等各类联系渠道,经常性提醒学生和家长增强安全意识,落实暑期、假期定期提醒制度,落实家长学生预防溺水、交通安全责任包保,确保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全覆盖,继续夯实防溺水、防交通安全工作基础。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心关爱,认真落实家访等家校联系制度。实行假期学生在家安全日报告制度,进一步提醒和督促监护人履行学生假期间的安全监护责任。(责任领导:李朝阳;责任人:鲁成寿、沈永发)

(二)三街派出所:会同水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等站所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等行为;督促联防对于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危险水域的巡逻,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对发生的学生溺水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积极救援,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处置和善后工作。要紧盯学生涉水活动的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针对性强化动态巡查管控,加大重点水域岸线、重点交通路段巡护力度,常态化开展专业培训演练,切实提升救援反映能力与施救水平。(责任领导:何勇;责任人:樊志雄)

(三)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加强对在建停工项目施工现场深基坑安全管理的督查检查,及时消除深基坑严重积水等安全隐患;对建筑施工现场、河流、水库等区域完成安全警示标识,定期巡查检查;指导开展建筑企业员工安全教育,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责任领导:陈江;责任人:李常国)

(四)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加强对农业生产鱼塘、灌溉用水池水坝的管理,设置警示标识标志和必要的防护设施,督促鱼塘业主及时劝返到鱼塘边玩耍、钓鱼的学生,不允许未成年学生到鱼塘进行钓鱼、捕鱼、游泳等活动。(责任领导:段国能;责任人:李杰)

(五)镇水务服务中心:按照隶属关系组织做好区域内特别是学校、村庄周边水库、河流、沟渠、坝塘等水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水域周边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推进落实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四个一”建设,通过“人防+技防+物防”叠加互补的方式,确保对重点水域岸线的全覆盖。有条件的地方,要在事故多发水域安装视频监控和警报系统,进行全天候监视防范。要逐库落实河湖坝塘安全责任人及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并在公共区域、公共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要确定水利工程预防学生溺水手段的智慧化、信息化建设。(责任领导:段国能;责任人:李思登)

(六)社会事务办:要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重点,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要加强与家庭、学校、社会之间的衔接配合,与学校、农业农村等部门组织村干部、志愿者和“五老人员”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帮扶。(责任领导:李健;责任人员:许守荣)

(七)村委会:要排查出本区域内的水库、坝塘、河流等水域,并做好相关警示标识;做好本区域内预防学生溺水、交通安全宣传,在进村入户开展工作过程中要将防溺水、防交通安全要求宣传至每一农户,全员行动起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责任领导:各村联系领导,责任单位:各村委会,责任人:各村委会书记、主任)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强化涉水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治理。各村对辖区内涉水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治方案,落实防范措施。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水域,尤其是情况不明的江河、湖堰、沟渠、水塘等加强值守和巡查,及时设立和定期检查安全警示牌,对破损、模糊的警示标志要及时修补、更换,在危险水域、重点涉水区域要设置永久性警示标识,添加防护栏,提高警示辐射圈,确保警示到位。

(二)切实强化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监护责任。各村、中小学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有效督促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负起教育和监护责任,担负起预防子女溺水工作的第一道防线。针对汛期、暑期和高温季节易发溺水事故实际,教育子女时刻牢记“六个决不”,即: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私自下水游泳,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决不在无法保障个人安全的情况下擅自下水施救,绝不在上下学途中嬉水玩耍。

(三)切实强化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各村、中小学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持续通过广播、微信等新兴媒体,连续播放或发送游泳安全和防溺水教育专题片、公益广告等,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及自救知识,在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珍爱生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警醒家长切实加强对子女的监护和教育。

(四)切实强化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处置能力。各村、中小学要强化青少年溺水事故处置能力,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溺水事件,能够全力开展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死亡事件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安全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学生防溺水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是遏制学生意外溺水死亡高发势头、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广大家庭幸福的具体举措。各村委会、各相关站所要充分认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防溺水各项措施,确保学生防溺水工作推进有力、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村、各相关站所、中小学要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各村主要负责人是防溺水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克服侥幸心理,充分认识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防范学生溺水事件发生。中小学要切实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将工作任务逐一进行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务求取得实效。要坚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全力推进学生防溺水工作走深走实。

(三)深化协同共治。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预防溺水事故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村、各相关站所、中小学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街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