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53230101517103XE/202001-0000572416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0-01-19
发布机构: 楚雄市树苴乡 生成日期: 2020-01-19
称: 楚雄市民政局机构设置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民政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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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档案、信访、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消防、安全保密、后勤保障和公务用车保障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文件、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协调民政改革发展等重要问题调研;组织协调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民政信息管理、信息公开、新闻宣传及发布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负责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财务规章;负责监督管理民政事业资金;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劳动工资、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民政统计与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民政事业统计管理和民政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协同做好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局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综治维稳工作,负责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组织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民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评比表彰、队伍建设、人事档案管理、因公出国(境)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电话:0878-6168860)

(二)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科(楚雄市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调查了解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中的贫困人口状况,负责宣传社会救助有关政策,确保社会救助保障制度正常运行;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的核实、审批工作,预算、申报、下拨社会救助资金并监督社会救助资金的正常、有效使用;建立、健全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负责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费的申报发放工作;负责特殊疾病困难家庭的关怀救助、水利水电伤残民工和企业回乡民工的救助、“揭批查”运动和“两案”审理刑满释放人员救助、涉案涉诉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指导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负责老年人权益保护、特困人员权益维护、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老年人福利补贴等政策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场所等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老年人救助等养老机构建设管理工作。(电话:0878-6168941)

(三)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社会组织管理科)。拟定全市社会福利、殡葬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政策的落实并监督实施;负责福利彩票销售公益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推进殡葬改革,指导乡镇做好公益性公墓审批管理,负责经营性公墓的审核报批,指导公墓、殡仪馆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殡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社会组织的登记、变更、注销、年检和日常监督工作;牵头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统筹协调“放管服”工作;负责慈善组织认定,公开募捐资格许可;负责市属直接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和与党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承担社会组织党委其他日常工作;指导市救助管理站、市社会福利院、殡仪馆、殡葬管理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电话:0878-6168975)

(四)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科(楚雄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楚雄市人民政府地名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村(居)委员会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村务公开的检查和督促;负责在职、离职村(居)委员会干部及农村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相关政治、经济待遇政策的落实;指导乡镇开展村(居)民委员会干部的培训管理工作;拟定全市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规划、政策和职能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志愿服务组织登记和志愿者的注册管理,指导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志愿服务规范指引;研究拟订行政区域总体规划;承办楚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负责全市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发布标准地名和颁布地名使用证,公告并监督检查;推进城乡地名标牌国家标准,规范管理全市地名(即街、路、巷、楼、门)标志的设置;负责我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维护管理及市内乡镇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做好勘界档案和地名档案管理及楚雄市行政区划图、行政区域图的编纂出版等工作,建立地名数据库。(电话:0878-6168973)

民政8事业单位

(一)楚雄市社会福利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全市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收住本市籍父母双亡、无依无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孤儿;负责履行管护收住孤儿的生活、就医和义务教育等监护职责;接收、管理社会各界对福利院的捐助。(电话:0878-6168857)

(二)楚雄市救助管理站:负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本市以外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和帮助乡镇、村(社区)共同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流浪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的信息化及规范化管理工作。(电话:0878-6168943)

(三)楚雄市殡葬管理所(殡葬执法队)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有关殡葬改革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负责研究拟定深化殡葬改革、强化殡葬管理的规划和措施,依据国家、省、州的条例和办法,拟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及相关措施;负责指导和检查全市殡葬服务单位殡葬改革、殡葬服务、殡葬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管理和监控本区域内殡葬用品市场工作。制止和处理生产和销售土葬用品、封建迷信用品,打击封建迷信活动。负责城区殡葬事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市区殡葬改革和管理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电话:0878-6168860)

(四)楚雄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婚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倡导文明婚俗;依法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受理、上报撤销受胁迫的婚姻;负责婚姻登记的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电话:0878-6087549)

(五)楚雄市老年老干部活动中心组织老干部开展文化、体育、健身等娱乐活动;定期举办政策学习会、理论研讨会和保健养生知识讲座等,定期组织老干部阅读文件、学习政治理论和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科学文化素养,充实他们的晚年精神生活;组织老干部开展信息交流活动,协助有关方面做好组织老干部发挥作用的工作。(电话:0878-3155619)

(六)楚雄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负责对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的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进行核对,并出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负责建立部门核查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各乡镇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受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业务咨询和来信来访,负责城乡低保工作的行政复议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电话:0878-6088498)

(七)楚雄市社会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组织全市的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及总体宣传策划工作;指导和协调各乡镇的福利彩票销售工作;依照有关政策规定,提取、管理各项福彩资金,配合州局做好福彩公益金的投放、监督及使用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协调有关部门,打击非法彩票销售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电话:0878-6168859)

(八)楚雄市殡仪馆:会同有关部门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殡葬改革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负责全市死亡人员遗体接送、冷藏、告别、整容化妆、火化等综合性殡仪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死亡人员骨灰寄存管理服务工作;为丧户提供骨灰盒等其它丧葬用品服务、特约个性化服务;处置突发性事件死亡人员冷藏、提供验尸场所。(电话:0878-387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