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50/2025-00047 信息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5-11-02
发布机构: 楚雄市树苴乡 生成日期:
称: 树苴乡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轮作休耕冬油菜种植工作方案
号:

树苴乡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轮作休耕冬油菜种植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
字体:[    ]

根据《楚雄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调动全乡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扩种油菜的生产积极性,持续扩大我乡油菜种植面积,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战略要求,统筹粮食油料协调发展,多措并举提升产能。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集中连片实施。积极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冬闲田、严格管控类耕地等扩种油菜;结合防止“非粮化”与撂荒耕地治理大力推进果园间种油菜;结合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鼓励农民发展油菜产业;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扩种油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菜油产、加、销企业联合,创建品牌,提质增效。

2.坚持科学发展,绿色生态发展。把质量优先、效益提升、绿色生态作为扩种补贴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力推广高油酸“双低”油菜品种;大力推广油菜优质高产栽培技术,重点推广配方施肥、喷施叶面肥、绿色防控等绿色高效栽培管理技术,加强绿色“双减”高效技术模式集成示范推广;着力打造一批油菜高产优质典型示范区,使油菜种植区域耕地地力有明显提升;重点推广“油菜/水稻”轮作、“油菜/烤烟”轮作、“油菜/玉米”套种等模式。

3.坚持精准管理,稳妥有序推进。以农民为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各村委会重点做好油菜产业发展规划和油菜扩种组织协调工作,引导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扩种油菜,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宣传、组织与示范带动作用。

(二)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实施轮作休耕冬油菜种植4115亩。

2.质量指标:高标准农田项目验收合格率≥95%。

3.时效指标: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

4.效益指标:促进农民种植油菜积极性,冬油菜种植单产明显提升。

5.满意度指标:高标准农田受益群众满意率≥90%,受益群众满意率≥90%。

二、实施内容

在全乡7个村委会种植冬油菜4115亩,举办轮作休耕冬油菜示范样板500亩(面积任务详见附件1)。

各村委会要在辖区内认真落实轮作休耕冬油菜种植规划区,确保完成种植面积、示范样板面积任务。规划区内要尽量做到油菜扩种集中连片,每个规划区内70%以上适宜净种、间种、套种油菜的冬闲地均种植油菜。

三、资金概算、支持环节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下达我乡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物资折算资金9.9万元(示范样板面积500亩,每亩补助复合肥1袋40千克、杂交油菜种子2袋)。补助物资明细如下:

1.复合肥:168元/袋×1袋/亩×500亩=8.4万元;

2.油菜种:15元/袋×2袋/亩×500亩=1.5万元。

以上两项合计:9.9万元。

按照《楚雄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要求、《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楚雄市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轮作休耕冬油菜种植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资金用于示范样板物资补助,每亩预算198元,用于示范样板生产资料补助,包括:种子、肥料等。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项目实施取得成效,树苴乡人民政府成立“树苴乡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成 员:

刘 洪

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开德

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子明

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段加宝

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耿枝欢

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统筹协调、检查验收、资金监管等工作。

(二)督查、检查

树苴乡人民政府加大对项目工作的督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三)资金安全保障

各村委会要严格按照《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楚财农〔2024〕157号)文件要求,执行项目资金计划,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实施资金绩效目标,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补助物资务必发放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委会要按照任务分配认真规划、落实耕地轮作休耕冬油菜种植面积、示范样板面积。

(二)物资到位后,各村委会要认真编写实施方案、按绩

效目标和资金支持环节落实发放、完成验收,并形成验收材料。

(三)物资必须按支持环节支出,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三公”经费、小工费、直接货币现金补助,补助标准必须一致。

(四)项目完成后,各村委会要收集整理实施方案、补助花名册、验收材料、照片等相关资料,按顺序扫描编辑成PDF文件,报树苴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附件1:树苴乡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轮作休耕冬油菜种植任务及补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2:树苴乡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轮作休耕冬油菜种植满意度调查表

树苴乡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