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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50-/2024-1225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4-12-25
发布机构: 楚雄市树苴乡 生成日期:
称: 树苴乡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5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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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苴乡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5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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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各办公室、中心、队,市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以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为目标,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火灾查处率不低于80%。经树苴乡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对森林资源、森林生态系统和人民生命财产具有极大的危害,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是关系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和前提,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村委会要及早分析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提高认识,主动作为,超前谋划,勇于担当,切实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准确把握“森林草原火灾重防范、严控火源是关键”的要求,建立健全稳定高效、信息畅通、反应快捷、保障有力的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指挥体系,抓好应急扑救力量建设,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进一步调整充实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机构,修订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并按照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配套要求,乡级储备不低于10万元的防扑火物资装备,村委会储备不低于3万元的防扑火物资装备。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并科学组织指挥扑救。

二、抓工作部署,强化领导责任

各村委会要按照“全民抓防火,政府负总责”的要求,乡人民政府与村委会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管理责任书》,逐级压实责任,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事故。结合实际,安排部署本辖区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一步明确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成员职责;要以最大限度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为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到工作早部署、责任早明确、人员早到位、物资早准备、预案早完善、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牢牢把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主动权。成员单位包村委会,村组干部包小组,片区管理人员包山头、地块的责任制,形成自下而上一级对一级负责、全方位抓防火的工作格局,同时,严格责任制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到实处。

三、抓宣传教育,强化防火意识

每年12月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月,各成员单位与村委会要深入开展责任书入户、学校“五个一”、火灾案例、手机短信、警示标牌、森林草原防灭火五彩旗等宣传方式,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常识、典型案例等的宣传教育,采取粘贴宣传标语、制作警示标牌,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加密进山路口、林区道路两侧、垃圾焚烧池(房)、坟地等重点部位森林草原防灭火固定宣传牌的设置,增加临时宣传标语粘贴,使“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引导广大林权经营者、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当中、最大限度提高全民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

四、严管严控火源,强化工作责任

每年3月1日至5月30日是森林高火险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肃查处烧荒烧地(埂)等行为,加大火灾隐患排查,从源头上做好防范工作,落实火源管理责任。

1.加强检查,排除隐患。要严格执行五项100%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做到林区农户100%与村民小组长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责任书,防火检查站、哨、卡对进入林区人员100%进行实名登记,林区生产用火100%执行计划用火许可证制度,痴、呆、聋、哑、精神病、酒醉人100%落实责任监护人,对违规用火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

2.落实入山检查责任。各防火检查站要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进行检查和实名登记,严禁擅自进入森林草原防灭火区。二要落实监测、巡护责任。森林管护站(点)要对进入管护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防火检查,禁止火源进入林区;巡山护林人员要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区的巡护,每月巡护不低于25天,在高火险天气要携带扑火工具加大巡护密度,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林火。

3.落实林区作业管理责任。与野外施工作业人员签订野外用火目标管理责任书,避免林区施工作业人员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情况的发生。

4.落实重点人群监管责任。对“憨、聋、痴、哑、精神病人、醉酒人员”和林区“坟主”进行造册登记,落实监护责任,签订监护责任书;对老年人、经常醉酒人、学龄前儿童要加强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因特殊人群监管不到位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情况发生。

5.落实重点时段的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巡山护林制度,按照每3500亩林区不少于1名护林员的标准配齐配强护林员,保证林区火源得到有效管控。

6.落实联防协作责任。我乡要与周边乡镇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召开联防会议,签订《联防协议》,明确防火责任,提高预防、协防能力。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立即就近组织人员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有效防止火灾蔓延,共同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五、树牢安全意识,强化队伍建设

要按照“建得起、养得住、用得上”的建队原则,政府成立1支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在机关干部职工中组建1支不少于40人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队伍,各村委会配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队2支,每支不少于20人,每个村民小组配备1支义务扑火队,每支不少于10人,并配备必要的扑火用具,提高扑救能力。按照“科学防范、安全扑救”的工作要求,突出科学预防和安全扑救两大主题,着力抓好指挥员、扑火队员、护林员及林农防扑火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打牢“安全用火、安全扑火、安全避火”的基础。

六、严格值班制度,强化监督检查

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各村委会在防火期内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值班人员信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情况,及时处理各种火情信息,做好上情下达,并将火情处置情况及时反馈到乡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办公室。乡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要定时不定时抽查各村委会值班情况,若发现脱岗、离岗和发生火情不及时上报的,要在全乡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乡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在防火期内要组织小组成员,采取定期不定期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村委会的组织领导、预案修订、人员配备、物资保障、责任落实、措施制定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督促存在问题的村委会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七、严格规范处置,强化扑救指挥责任

为科学、安全、高效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根据《楚雄市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规范》和《楚雄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树苴乡2025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建立快捷的信息报告机制、确保每个卫星热点、每起森林火情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置;要规范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发布机制,避免由于信息混乱、片面、失真等情况造成工作被动;在火情处置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快速反应,强化扑火队伍的协同作战意识,实施重兵扑救,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发挥指挥员的核心作用,科学组织,安全扑救,力争首次扑救取得成功,力争森林草原火灾当日扑灭率达98%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低于1%,火案查处率达80%以上,将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八、严打火灾肇事者,强化依法治火

为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法治化进程,使森林草原火灾肇事者得到依法惩处,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迅速请求派出所协作,科学、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情,并及时安排人员深入排查附近一切有可能引发火情的因素,为森林公安侦破火案提供准确线索。通过火灾侦破成功案例,在全乡范围内广泛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林农和群众认识到野外违规用火的危害性,从而提高广大林农和群众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

树苴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