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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50-/2023-0710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07-10
发布机构: 楚雄市树苴乡 生成日期:
称: 树苴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树苴乡开展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车辆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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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苴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树苴乡开展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车辆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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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政通〔2023〕12号

各村委会,相关办公室、中心、站(所):

现将《树苴乡开展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车辆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树苴乡人民政府

2023年6月8日

树苴乡开展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车辆

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树苴乡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治理成效,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治理工作合力,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效能提升,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开展悬挂外省籍拖打机假牌假证车辆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开展悬挂外省籍拖打机假牌假证车辆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全乡开展的农机行业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安全红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非法制售拖拉机假号牌、非法办理拖拉机登记、伪造变造拖拉机行驶证等违法行为,强化源头管理杜绝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车辆增量,消除存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三、各单位站所及职责

(一)乡市场监管所。负责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开展对行政区域内经销企业、门店的执法检查,督促经销企业、门店严格按经营许可范围规范经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拼装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国家明令淘汰机动车的行为。

(二)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对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号牌车辆进行甄别,并将甄别结果按照“一车一档”建立台账,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人假牌假证的违法事实。对符合拖拉机号牌管理的车辆纳入变型拖拉机进行常态化监管,对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的,牌证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依法收缴,收缴后及时将车辆信息移送公安交警部门。建立部门、区域联勤联动机制,配合公安交警部门上道路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做到发现一辆、处置一辆,严厉打击扰乱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乱象,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乡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制造、贩卖假牌假证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制售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斩断黑色利益链条。负责对上道路行驶的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号牌车辆进行检查,依法查处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车辆和其它违法行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四)乡应急办。负责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五)乡文化站。负责做好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车辆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工作。

(六)各村委会。负责清理排查行政区域内外省籍拖拉机情况,召开驾驶员安全学习会,通报假牌假证处罚典型案例送达《楚雄市农机安全生产告知书》,督促外省籍假牌假证拖拉机进行解体回收,消除农机安全事故隐患。

四、整治时间

从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开展集中整治

五、整治范围

机动车辆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贩卖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建立涉嫌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车辆台账。各村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排查行政区域范围内悬挂外省籍拖拉机牌证车辆,填写《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号牌车辆隐患登记表》(附件),《登记表》填报内容要与《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机行业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应,并于6月30日前报树苴乡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车辆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按照上报的车辆信息协查所属地核发牌证信息情况,对符合牌照管理的车辆纳入变型拖拉机进行常态化监管;对确认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车辆,牌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收缴,收缴牌证后将信息移交派出所,由派出所依法进行处置。

(二)严厉打击制造、贩卖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派出所依法对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车辆驾驶人开展调查,根据线索摸排出制造、贩卖假牌假证窝点,依法查处并予以取缔。

(三)加强宣传动员。通过广播、电视、张贴、村村通“大喇叭”、微信群等方式发布《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车辆隐患整治的通告》,大力宣传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车辆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发动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员、两站两员进村入户,宣传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车辆的安全隐患,引导群众不购买、不租用、不驾驶假牌假证车辆,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四)做好货运源头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本行业内运输单位及施工企业不租用、聘用假牌假证车辆从事项目建设货物运输等业务。

(五)强化监管。派出所、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对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号牌车辆路面执法管控,严格查处农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树苴乡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车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调度,各村委会和有关中心、站所要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职能部门扎实推进行政区域内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车辆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委会和有关中心、站所要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层层压紧压实责任链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车辆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强化联合整治。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合整治的工作机制,有效解决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推动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履职、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

附件:1.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号牌车辆隐患登记表

2.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车辆隐患整治的通告

附件1:

附件2: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

开展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车辆隐患整治的

通 告

为了严厉打击假牌假证交通违法犯罪,维护良好公共交通秩序和交通环境,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楚雄市人民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车辆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企业或个人在我市境内违法违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注册登记的车辆。

二、禁止市内任何企业或组织租用、雇用假牌假证车辆进行生产或运输。

三、禁止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照和证书。

四、公安、交警、农业农村等部门将持续加大路面联合执法力度,从严查处拖拉机假牌假证以及货车假冒、套用拖拉机牌证等交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