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政通〔2022〕2号
各村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农村人居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发挥先进家庭在爱国卫生运动、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全乡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和美丽庭院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建设美丽宜居树苴、生态秀美树苴作出积极贡献,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树苴乡“美丽庭院”示范户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标
家庭环境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的阵地,是乡村振兴的一角。按照“家和、院净、人美”的标准,实现庭院美化、家居整洁、环境舒适、生活和谐的目标。
二、评选时间
2022年1月18日-23日。
三、评选标准
1.庭院格局:主屋与配套附属设施设置科学合理、方便使用;住房、水池、厕所、棚舍等与整体布局、整体环境相协调;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
2.庭院秩序:物品归置有序,院外周边畅通;无占道摆放物品、搭建临时建筑;无乱扯乱拉、乱挂乱晒现象。
3.庭院美化:屋面墙体风格美观大方、统一协调;庭院内外绿化、地面洁净;无“五堆十乱”现象;畜禽入圈无散养现象,无畜禽粪便污染地面墙面现象。
4.庭院绿化:庭院内外绿化,果树、景观树、草坪、花卉、盆栽等相互协调有机统一,既绿化又美化;无堆砌聚簇、繁杂无序现象。
5.家庭文明: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遵守村规民约;形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积极参与集体活动,义务打扫环境卫生;无损害公物、破坏环境行为,对破坏公共设施、乱堆乱丢行为进行抵制和劝阻。
四、评选对象
全乡7个行政村居民群众。
五、评选办法
1.各村利用一切宣传渠道、宣传载体,向村民发出倡议和通知,发动广大家庭积极参与,使活动家喻户晓。各村按实地测评、户主评议、村“两委”审议、公开公示等流程确定“美丽庭院”示范户表扬名单并上报评选结果。
2.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间无异议后由乡政府审定“美丽庭院”示范户名单。
六、上报时间及表扬
1.各村按照要求评选出“美丽庭院”示范户10户,每户采集至少5张照片,照片能充分体现“美丽庭院”评选要求。
2.各村于2022年1月21日前推荐上报“美丽庭院”示范户名单及照片。
3.乡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示范户核查确定后,于2022年1月26前进行发文表扬,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七、活动要求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从工作实际出发,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召开会议、入户宣传等方式宣传此次活动的意义和评选标准,结合自身特点把评选过程变成倡导共建美丽庭院,互相学习榜样的过程,激励群众积极参与的评选活动中。
2.精心组织,积极推荐。各村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工作,要严格遵守评选标准,精心组织安排,做到好中选优。
3.真正把有说服力,群众公认的“美丽庭院”示范户评选出来。
(此件公开发布)
树苴乡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