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实际的需要,为进一步规范我乡信息工作中审核、报送、发布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全镇外宣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经乡党委研究,特制定《树苴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如下。
一、目的意义
及时、准确、有效地宣传报道我乡经济社会各项工作,最大限度的动员和引导全乡广大干部群众投身到乡党委、政府既定的目标上来,凝聚人心、聚集力量,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乡在全市实现率先发展、赶超发展、跨越发展,树立树苴好形象。
二、信息内容
(一)一般类信息
一般性信息是指各办(中心、所)、各村的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完成情况,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要求的完成情况,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工作经验、典型经验等。
(二)突发类信息
突发性信息是指各办(中心、所)、各村工作地域、工作职责范围内发生的紧急突发性事件,含安全事故信息、重特大灾害信息、森林火灾信息、各种自然灾害导致受损的信息、群体性事件信息等。
(三)舆情类信息
舆情类信息是指涉及我乡的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含网络等各种媒体上提到我乡的负面信息。
三、信息制度
(一)审核制度
1.各村编辑的信息由拟稿人报村分管领导签字后,再将信息(电子版和领导签字的纸质版)报送乡党政办。
2.各办(中心、所)拟稿人编辑的信息报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签字后,可先报电子版到乡党政办指定邮箱,纸质版1天内报送乡党政办。
3.各办(中心、所)、各村拟好的信息若分管领导第一时间不能审核,可先报送电子版到乡党政办指定邮箱,纸质版1天或2天内送达乡党政办(可传真)。
(二)报送制度
1.一般类信息经各办(中心、所)、各村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及时上报乡党政办。
2.突发类信息按照《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楚市政办通﹝2017﹞35号)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报送到乡党政办公室。
3.舆情类信息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楚市政办通﹝2017﹞35号)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报送到乡党政办公室。
4.涉密信息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程序和渠道报送。
(三)发布制度
1.乡党政办公室采编并需发布的信息,一律以文件处理签的形式,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再上报并发布。
2.乡党政办公室采编发布在《楚雄在线-树苴乡人民政府》的一般类信息由乡宣传委员签字同意后再发布。
3.各办(中心、所)需主动发布在《楚雄在线-树苴乡人民政府》的特殊信息或相关文章制度,以文件处理签的形式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乡党政办公室,经乡宣传委员审核校对后再进行发布。
四、附则
(一)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办(中心、所)分管领导,各村信息员的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签字上报。
(二)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登记制度,所有向外界报送的各种信息及其审核负责人审核签字的文档要保存,以备查阅。
(三)信息报送前必须认真校对和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上报。对因审核不严导致信息内容失实、泄密、引发负面影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乡宣传委员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