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49-/2024-101000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4-10-04
发布机构: 楚雄市八角镇 生成日期:
称: 八角镇2024年对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并保障就近入学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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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角镇2024年对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并保障就近入学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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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化名)同学小学毕业后,开学未到八角镇民族中学就读,9月29日经过政府和中学合力动员后到楚雄实验中学附属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