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49-/2023-1110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11-10
发布机构: 楚雄市八角镇 生成日期:
称: 八角镇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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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角镇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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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2023年1月至10月,楚雄市八角镇民族中学、八角镇中心小学,无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