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角镇积极履行镇村河长职责,采取有效工作措施,深入推进河长制“有名”向“有实”转变,抓好抓实河长制工作。
一是完善河(湖)长制有关制度,深化部门协作推进。编制完善《八角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八角镇全面推行河长制七项配套制度》《八角镇全面推行河长制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八角镇全面推行河长制“清河行动”方案》等制度,镇河长办和镇纪委加强工作对接会商,定期召开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严格河长巡河制度,加强对村级河长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督查检查,为持续有效推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落实市乡村三级“河长制”,健全“党建+河长”组织体系。形成“镇党委、各责任站所、各村委会”齐抓共管的三级组织领导体系,在沿河村划分党员责任区,形成党支部为龙头、党员作表率、全民共参与的河湖保护治理新格局。建设“党员河长”和沿岸基层党组织队伍。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镇党政班子成员、机关站所责任人和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体系,引导各类组织整合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参与协同治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构成上下协同、左右联动的良好局面。
三是严格河(湖)长制考核,科学制定年度河(湖)长制考核细则方案。对镇村级河湖长及各村委会实行责任考核,全面及时掌握各级各部门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河湖长履职情况。将“河湖革命”工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表扬敢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单位或个人,切实做到一线统筹协调、一线解决问题、一线推进工作、一线识别干部、一线执纪问责,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将考核结果纳入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河流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