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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楚雄市八角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楚雄市八角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主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楚雄州楚雄市八角镇概况
八角镇位于楚雄市西北部,地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哀牢山北麓、“三女找太阳”彝族传统文化保护区三尖山山麓,东临中山镇,南部与南华县马街镇隔江相望,西接树苴乡,北连三街镇,被“一江两河”(礼社江、三街河、五街河)环抱,属高山峡谷地貌。距市府鹿城143公里。全镇辖八角、大麦地、洒洲、法古苴、庄房、必达、扎郎7个村民委员会,180个村民小组,226个自然村,辖区总面积145平方千米,总耕地面积16823亩,总人口16258人,有汉、彝、回、白、苗5个世居民族。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镇人民政府的职能主要有以下十七项:
1.在上级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议和决定,保持政令畅通。
3.规定本级政府的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4.执行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6.采取措施,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三大基本国策。
7.保障少数民族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发展经济、文化和建设事业。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建设,提高群众自我管理水平。
10.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公共危机、突发事件的预警、管理和处理。
11.发展公益事业和社会公用事业,为社会提供各项公益服务,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12.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城镇建设、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滑坡泥石流治理、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等方面的工作。
13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民间矛盾,搞好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系,鼓励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提高农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
15.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16.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17.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工作安排、镇党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写好“党建引领、经济提质、城市升级、乡村出彩、人民幸福”五篇文章八角段落,全力以赴培育热果特色小镇,打造“一江两河热果谷”、建设劳务输出强镇、教育强镇,奋力开创“一镇两路三水四带五网”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2022年八角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10%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970万公斤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向上争资、烟叶收购指令性计划、市场主体培育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楚雄市八角镇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内设机构为:楚雄市八角镇党政办公室、楚雄市八角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楚雄市八角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楚雄市八角镇乡村振兴办公室、楚雄市八角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2.其他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为:楚雄市八角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楚雄市八角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楚雄市八角镇水务服务中心、楚雄市八角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楚雄市八角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楚雄市八角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楚雄市八角镇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八角镇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机关工人编制4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事业人员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主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楚雄市八角镇部门2021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985.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5.4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本年收入合计与上年收入合计2712.72万元对比减少727.26万元,下降23.81%。主要原因是保障民生资金投入力度,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较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楚雄市八角镇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98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3.84万元,占总支出的69.20%;项目支出611.61万元,占总支出的30.8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总支出1,985.46万元,与上年收入合计2712.72万元对比减少727.26万元,下降23.8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较多。其中:基本支出1,373.84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1,332.22万元对比增加41.62万元,增长3.0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村组人员经费正常提高增加了支出;项目支出611.61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1,380.5万元对比减少768.89万元,下降55.7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下达我镇项目资金减少,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支出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楚雄市八角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3.84万元。与上年1,332.22万元对比增加41.62万元,递增3.12%。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人员新增及调整预算支出结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4.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楚雄市八角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1.61万元。与上年1,380.50万元对比减少768.89万元,递减55.7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上级减少乡镇项目资金拨款。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7.4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3.9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9.9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7.40%,资本性支出114.2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8.6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八角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5.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与上年2,691.92万元对比减少716.46万元,递减26.62%。主要原因是今年继续保障对民生资金投入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2.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机构运作和相关事业发展,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9.06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157.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84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4.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事业发展,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32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1.53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9.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5%。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类)事业发展,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40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15.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9.34万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152.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0%。主要用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19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0.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58万元;
5.节能环保(类)支出5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00万元
6.城乡社区(类)支出83.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1%。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47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0.65万元;
7.农林水(类)支出656.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4%。主要用于农林水部门机构运转和八角镇农业补偿、森林防火、水利建设、扶贫、农村建设等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6.26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101.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4.24万元;资本性支出104.28万元;
8.住房保障(类)支出94.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及农村危房改造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6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八角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95万元,支出决算为22.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镇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加强公车管理,努力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部分单位运行费用降低,二是预算管理、接待管理,压缩接待标准。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16万元,下降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6万元,下降7.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万元,下降1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镇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加强公车管理,努力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部分单位运行费用降低,,二是预算管理、接待管理,压缩接待标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 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5万元,占68.63%;公务接待费支出7.20万元,占31.3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7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镇上公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7.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镇上公务活动及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八角镇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16万元,与2020年51.47万元对比减少10.31万元,递减20.03%,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支出结构。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州楚雄市八角镇部门资产总额955.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6.8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760.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38.65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7.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33.73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5.2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55平方米,账面原值127.73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2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净值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955.82 | 156.88 | 760.29 | 760.29 | 0 | 0 | 0 | 0 | 38.65 | 0 | 0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净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附表10)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01至12-08)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固定资产情况
2020年固定资产净值决算数760.29万元,2021年固定资产净值决算数860.79万元,2021年增加100.5万元。其中:
1.房屋:2020年决算数7494.5平方米,原值844.55万元。2021年增加143.53万元(143.53万元属业务用房支出)。
2.汽车:2020年决算数3辆,原值85.5万元。2021年减少2辆,原值19.5万元。
(二)无形资产情况
2020年无形资产决算数0万元,2021年无增减变化。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我镇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管控各项经费支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审批制度,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控制支出,每季度报送财政局《厉行节约报表》接受财政局监督、审核,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接待标准不明、用高档烟、酒等问题;公务用车按照规定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缴纳保险;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封存备案制度;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不存在公车私用等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工资福利支出:费用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具体支出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费、会议费、接待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支出。
5.固定资产原值:反映取得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即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6.固定资产净值:反映固定资产原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反映固定资产的现存价值。
7.无形资产原值:反映取得无形资产的原始成本,即无形资产的账面原价。
8.无形资产净值:反映无形资产原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反映无形资产的现存价值。
附件:八角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楚雄市八角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9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