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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楚雄市八角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八角镇2018年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八角镇基本情况
一、基本概况
八角镇位于楚雄市西北部,地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哀牢山北麓、距市府鹿城143千米,一江两河”(礼舍江、三街河、五街河)环绕,东临中山镇,南与南华县马街镇隔江相望,西接树苴乡,北连三街镇。全镇辖八角、大麦地、洒洲、法古苴、庄房、必达、扎郎7个村民委员会,180个村民小组,226个自然村,辖区总面积145平方千米,居住着汉、彝、回、白、苗等8个民族。
二、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
4.负责抓好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5.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6.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部门基本情况
八角镇人民政府是个综合政府管理职能部门。2018年末八角镇独立核算单位16个。
1.其中行政单位4个:分别是党委、政府、人大、工青妇,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计生办、企业办、民政办、劳动站、规划站、财政所(参公管理)、农推中心、兽医站、林业站、水管站、社保中心、文化站、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
2.2018年末,八角镇上报编制数68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41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87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含村委会21人),事业人员40人,退休人员16人。
3.2018年上报车辆编制数4辆,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八角镇2018年度收入合计1972.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2.2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27.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经费中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标准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角镇2018年度支出合计197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2.93万元,占总支出的61.5%;项目支出759.35万元,占总支出的38.5%;与上年对比增加127.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经费中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标准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八角镇2018年基本支出1212.93万元,占总支出的61.5%(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80.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11%,公用经费支出132.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89%);人员经费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1002.5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738.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3.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5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万元,住房公积金56.1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4.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3万元,其中:退休人员工资34.91万元,生活补助43.3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2.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行政机关、各中心、站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2018年项目支出759.35万元,占总收入38.5%;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1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4.97万元;资本性支出97.3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八角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2.28万元,占总支出的98.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5%。主要用于人大、党委、政府、工青团妇联、财政所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4.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22%。主要用于社保及民政管理事务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5.节能环保支出16.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主要用于退耕还林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96.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主要用于规划站人员基本支出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7.农林水支出535.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5%。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
9.住房保障支出116.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八角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58万元,支出决算为30.54万元,完成预算的99.8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51万元,完成预算的99.6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我镇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严格管理,从严控制,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并形成规定,规范日后的接待。
八角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7.56万元,下降19.8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3万元,增长5.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69万元,下降45.2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今后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提高公车使用效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3万元,占65.59%;公务接待费支出10.51万元,占34.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0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度,八角镇人民政府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5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支出10.51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0批次,接待人次1190人)。主要用于镇上公务活动及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八角镇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52.6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48.04万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58万元),与2017年相比,镇机关运行经费减少41.06万元,减少43.83%,减少的原因是:我镇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八角镇资产总额1582.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7.37万元,固定资产1066.5万元,在建工程38.6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22.7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32.56万元。资产减少的原因是加快支出进度,固定资产增加的原因是在建工程审计转为固定资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582.52 | 477.3 | 932.53 | 90.88 | 43.09 | 38.6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5万元,占总采购量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在2018年度中未做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中收入的具体构成情况,103042750科目填列的2.15万元为中心小学学前班管理费;103050199科目填列派出所罚没收入1.48万元;103070599科目填列财政所利息收入3.51万元,103070601科目填列兽医站房租收入0.5万元;103999900科目填列其他收入7.03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工资福利支出: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具体支出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费、会议费、接待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支出。
楚雄市八角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1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