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49/2026-00003 信息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5-12-03
发布机构: 楚雄市八角镇 生成日期:
称: 八角镇2026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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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角镇2026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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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父老乡亲、社会各界朋友们:

八角镇山林密布、植被繁茂,当前天气干燥、风力较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一丝火星就可能引发滔天大火,给人民群众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等有关规定,八角镇人民政府向全镇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告知: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期

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6月15日为全镇森林草原防火期,其中:2026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二、森林草原防灭火期相关规定

1.严禁在林区及林区边缘吸烟、点火取暖、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垃圾等;

2.严禁在林区祭祀时烧纸、焚香、燃放鞭炮、点蜡等;大力倡导献花、植树等文明祭祀新风;

3.严禁在林区及周边从事农事活动时烧荒、烧田埂、烧秸秆、燎地边等;

4.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

5.严禁让未成年人和特殊人群(精神障碍、智力缺陷等)独自进入林区,监护人应负起监管责任;

6.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火种进山,不在林区野炊、烧烤。

三、加强宣传教育

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防火规定,积极向家人、邻居、亲友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和相关知识。各村要通过广播、标语、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火知识、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做到家喻户晓、老少皆知,形成全民动员、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履行监护职责

家庭中有未成年人、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的,监护人必须履行有效的监护责任,防止其玩火引发火灾。因监护不力造成火灾的,监护人须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配合防火管理

进入林区、草原的人员和车辆,应自觉服从防火管理人员的管理,主动上缴火种,不得阻碍、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预防森林草原火灾、报告火情的义务。发现违规用火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向镇政府或有关部门举报。

六、强化应急处置

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向镇人民政府值班室或村委会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扑救,实现森林草原火灾“打早打小打了”。在火灾扑救中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科学扑救”的思想,把人的安全放在火灾扑救的首位,必须守住不发生扑火人员伤亡的“底线”。

父老乡亲们,森林草原防灭火事关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让我们携手并肩,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共同守护好八角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此件公开发布)

八角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