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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48-/2024-0703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4-06-06
发布机构: 楚雄市西舍路镇 生成日期:
称: 西舍路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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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舍路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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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夏季到来,进入了各类野生菌生长的旺季,也是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频发高发期。为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广大人民群众因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造成中毒事件,西舍路镇人民政府发布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通告如下:

一、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

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不要凉拌、烧烤食用,也不要多个品种混合加工,加工时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三、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农村宴席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类(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严禁购买不熟悉的野生菌,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五、各类农(集)贸市场、街天、野生菌交易市场开办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来历不明、辨识不清的有毒野生菌上市销售。

六、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幻视、幻听等疑似食物中毒反应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对误食剧毒类鹅膏〔包括致命鹅膏(俗称白罗伞)〕、黄盖鹅膏(俗称黄蘑菇)、亚稀褶红菇(俗称火炭菌)、毒沟褶菌(俗称小白菌、蝴蝶菌)等剧毒野生菌中毒患者及危重病人,要第一时间及时直接转送至有救治能力的州、市医疗机构救治,争取黄金救治时间。

西舍路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