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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48-/2024-0416005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4-04-09
发布机构: 楚雄市西舍路镇 生成日期:
称: 西舍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舍路镇2024年农业生产防灾减灾预案》的通知
号:

西舍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舍路镇2024年农业生产防灾减灾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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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各办公室、中心(所):

为切实做好西舍路镇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提高灾害防御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结合站所职责,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农业生产损失;坚持统一领导,各职能站所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协同应对;坚持防灾与救灾并重、防救结合,落实保障措施,做到有备无患;坚持上下联动,全民动员,共同完成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

二、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镇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党政办、财政所、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供电所、水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纪委监委和各村委会。应急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应急小组职责:

根据市气象局发布的气象信息,研究、部署和组织协调农业重大灾害应急处理工作,决定启动和解除突发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研究解决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指挥、组织、调度抗灾救灾物资储备与供应,向市政府、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及应急工作落实情况。

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职责:负责传达市镇两级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指示,具体协调处理应对防灾减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发布气象灾害信息;负责组织领导全镇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和应急工作落实情况汇报,组织、调度抗灾救灾物资储备与供应,及时通报自然灾害造成的农业损失情况;完成镇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所职责:负责协调落实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处理所需的救灾资金,争取、落实农业和农业系统抗灾基础建设项目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管理、监督农业救灾资金的使用。

派出所职责密切注意灾情动态和与灾情有关的社会动态,参与做好灾区封锁、管制等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灾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市场监管所职责负责做好灾区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确保应急物资的产品质量和市场稳定。

供电所职责:根据受灾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及时组织力量实地勘察、抢修电力系统,以及次生、衍生突发电路灾害的处置,保障受灾群众的生活用电、尽快恢复生产用电。

水务服务中心职责负责发布水情、汛情信息,维修农业受灾地区水利设施,负责灾区人畜饮水安全。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职责及时准确上报灾情,接收、管理、登记、分配、发放救灾款物,扶贫济困和社会互助、互济工作。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职责及时了解和掌握种植业常规生产和设施农业生产受灾情况,负责评估灾害损失;组织专家对受灾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负责全镇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收集、分析、汇总;采取措施预防动物疫病发生,对因灾害死亡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督促、检查和指导各村农业生产灾害防御和灾后生产自救工作。及时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参加抗旱、排涝、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镇纪委监委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在突发农业灾害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对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上报。

各村委会要成立相应的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领导机构,在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本村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

三、灾情报告和评估

灾害发生后,及时调查、收集、整理和评估受灾情况,组织好上报工作,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范围、强度、受灾情况、直接经济损失和组织救灾的基本情况。镇各村联系领导也要迅速深入灾区实地踏查,了解、统计受灾情况,结合各村上报的灾情情况,24小时内形成灾情报告,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四、预防措施

进一步完善各村、各站所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农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预防灾害天气的思想准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业设施、棚室建筑的防护和增温措施,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根据自然灾害天气的发生规律及易受灾地区,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提高农业灾害的规避能力;广泛宣传农业防灾减灾技术,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适时防控,组织技术人员、指导农民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加强与市水利局沟通,及时调动机电灌溉设备和农业机械,进行农田排涝、疏浚渠道、抢整、修复损毁农田和各类农业基础设施。督促、帮助灾区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及时抢种、补种、改种各类应时农作物。

五、应急响应机制

(一)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后,镇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启动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救灾工作。

(二)农业生产相关站所应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灾区,指导灾区农民开展生产自救工作,帮助灾民尽快恢复生产。

(三)镇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了解、统计和汇总全镇农业生产受灾情况,提出救灾意见和措施,迅速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监督应急措施的落实,检查追踪救灾资金、物资的使用。

(五)灾害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六)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西舍路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