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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48-/2023-0330002 信息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日期: 2023-03-30
发布机构: 楚雄市西舍路镇 生成日期:
称: 西舍路镇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号:

西舍路镇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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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为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标本兼治、多措并举、属地管理、以禁促用”的原则,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严管严控等措施,全面推进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遏制农业面源污染。按照《楚雄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西舍路镇实际情况,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州、市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把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结合起来,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创新为保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目标任务

突出重点,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努力实现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

(二)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力争2023年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

(三)全镇辖区的农业种植区域、集镇、村庄、公路沿线、库区、河流沿线全面划入禁烧区,杜绝一切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行为。

(四)河道、沟渠、坝塘无农作物秸秆乱丢现象。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镇人民政府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是抓好本辖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禁烧工作的具体责任单位,对本辖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负具体的指导、督促、管控责任。镇人民政府与11个村委会签订责任书,镇、村、组干部划分护林防火巡山责任区域,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等措施,加强对辖区禁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举办秸秆肥料化利用的技术培训班及实地技术指导工作。11个村委会要采用喇叭、户长会、宣传栏、宣传横幅、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杜绝露天焚烧秸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做好巡防检查,实行责任追究。挂村联系领导与驻村干部要同村委会深入村、组、农户、地块,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一旦发现露天焚烧现象,要快速出击、及时扑救、及时上报、从严教育、从严处罚,严重的要上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四)开展综合利用,提高综合利用率。因地制宜,根据辖区内种植业、养殖业特点和秸秆资源的数量、品种,结合秸秆利用现状,选择适宜的综合利用方式,引导农民、合作社、种养合作社等主体积极参与,建立以市场为导向、合作社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全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主要以秸秆饲料化、秸秆肥料化、秸秆基料化利用为主,原料化、燃料化利用为辅进行推广实施。

(五)强化宣传引导,增强秸秆禁烧自觉性。

1.宣传发动阶段(小春季3月1日至3月31日,大春季8月1日至8月31日)。由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11个村委会具体落实开展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综合利用的宣传,做到每个村委会至少要有一条秸秆还田及禁烧宣传标语(墙体、电子屏、宣传栏),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秸秆禁烧综合利用自觉性。

2.全面禁烧阶段(小春季4月1日至6月底,大春季9月20日至12月底)。11个村委会成立秸秆禁烧工作巡防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巡防组做好各自负责片区的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指导、督查和管理工作,不定时进行专项巡查,及时检查各村工作落实情况和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镇人民政府设立举报电话0878-3814100,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

四、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西舍路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现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必荣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副组长:苏泽明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王灿波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国存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助贵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李成康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董衡金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吴 波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杨丰丞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杨丽娅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办公室成员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工作情况收集上报。

西舍路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