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中心(所),各村委会: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切实抓好各类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将《西舍路镇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舍路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舍路镇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安委〔2022〕6号)和《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安〔2022〕12号)、《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楚雄州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楚安字〔2022〕12号)、《楚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楚雄市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楚市安字〔2022〕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掉以轻心的思想,深刻吸取近年来特别是今年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贡献意识,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等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纳入各党总支、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
2.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总支、支部定期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每年至少安排1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典型事故案例等。
3.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楚雄市实施办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4.协调镇纪委监委、宣传、政法等职能部门、站所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二)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5.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纳入镇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
6.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担任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7.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按照管理权限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8.组织制定镇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并加强督查检查。
9.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列入政府工作报告。
10.根据镇党委会议要求,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解决办法。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11.分兵把口、严格履职,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并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每季度至少分析、布置、督促、检查1次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12.定期组织研判重大安全风险,滚动排查重大安全隐患,主动协调加强道路、消防、电力、食品等部门安全工作。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13.研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4.根据“三管三必须”、“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明确各行业监管责任部门,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
15.抓实危化品、燃气、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等领域安全监管。
16.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责,发挥统筹、协调、指导作用,加强检查督查、警示提醒、挂牌督办,督促各职能站所、各村委会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17.依法履行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监督责任。
(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18.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要追究监管责任,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要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19.按照事故调查权限,在相应政府网站公布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20.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各办、中心(所)、各村委会要对所负责行业领域企业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督促所管行业领域企业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21.认真落实《楚雄市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排除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督查检查工作方案》(市党办通〔2022〕6号)文件要求,实行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综合督查检查工作机制,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安全。每年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性大检查不少于4次。
22.盯紧守牢危化品、道路、建筑施工、燃气、消防等行业领域,特别是对存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由镇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坚决果断措施,牢牢守住安全红线底线。
23.要统筹疫情防控和公共安全,对商场、卫生院、养老院、中小学、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要立即责令整改。
24.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要当作事故对待,印发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对基层难以解决的重要问题,要报告本级安委会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协商解决。
(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25.具有审批权限的职能站所要牢牢守住安全红线,依法依规进行审批,不得降低审批门槛。
(八)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26.各站所要对所负责项目、行业的有关企业资质进行检查,如发现资质不符、相关证照不齐的,及时与上级部门对接,严肃查处。
27.各站所如发现所负责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存在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的,勒令停工,及时上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严肃查处。
(九)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28.各站所加强对所负责项目的监管,对有本地零工人员的,要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为零工人员购买保险,未持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人员不得操作挖掘机、搅拌机、碎石机等机械。
(十)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29.针对典型事故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问题,精准治理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整治。
30.对违法盗采矿山、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非法运输经营危化品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依法精准采取停业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并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对其采取执法措施。
31.狠抓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从重惩处,切实起到震慑警示和宣传教育作用。
32.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及时发现非法违法问题线索,建立从发现到查处快速反应工作机制,落实关闭取缔、吊销证照、停水停电等联合执法措施,加强日常巡逻,防止死灰复燃。
(十一)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33.联合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法问题。
(十二)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34.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强化与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沟通协作。对无执法权限的领域,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给予帮助进行查处。
(十三)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35.根据《楚雄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完善我镇举报受理、核查处理、督办、答复等制度。对举报核查属实的,及时兑付举报奖励,努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的社会氛围。
(十四)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36.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发现掌握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线索,及时报告镇党委政府和镇纪委,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责任。
(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37.按照中央、省、州、市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及部署,把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基层。
38.精准实施安全防控措施,对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依规安程序办理,不搞“一刀切”,不得简单化一关了之、一封了之、一停了之、一查了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事关国之大者,各办、中心(所)、各村委会都必须高度重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牢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个观念,而且必须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坚决把安全生产的责任扛牢扛实。
(二)强化统筹协调。保持头脑冷静,清醒认识当前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整体,要注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提倡互相协调、相互尊重、齐心合力。
(三)严肃执纪问责。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履责不到位的办公室、站所、村委会,协调镇纪委监委进行通报、问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要追究监管责任,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要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