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47/2025-00011 信息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18-02-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大过口乡 生成日期: 2018-02-22
称: 大过口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大过口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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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过口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乡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过口乡机关事业机构设置和职责职能划分,按照精简统一的要求,做到职责职能明确、人员分工合理、工作运转高效的运行方式进行。大过口乡党政机关综合办公室统一设置4个、事业单位统一设置6个。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2.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规划、招商引资、企业管理、乡(村)农村公路管理、统计、扶贫、移民、安全生产等职责。3.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新农村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危旧房改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残联、老龄、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护稳定、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5.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等项工作。并按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做好农业科技的推广、培训、指导工作,指导服务特色产业发展;做好农业经济管理工作及农机推广服务和监管工作;做好护林防火,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实用技术培训推广;搞好辖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农村水利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对水利设施和水资源进行管理;推广畜牧业科技,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疫,做好动物及其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6.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承担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宣传、避孕、节育、医学检查、新婚保健、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避孕措施监护。7.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宣传、文化和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等文化服务工作。组织群众开展文化活动,做好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提供教育培训,对村文化室进行业务指导和民间民族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工作。8.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村公共设施管理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报批;做好集镇公用设施维护和市场、环卫、市场监管等服务性工作。9.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担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敬老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10.财政所。由市级派驻机构下放乡镇管理,并单独设置,主要承担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我乡切实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以“六大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巩固提升工作,确保完成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坚持农业乡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做实乡村振兴发展规划,积极主动争项目、扩投资,全面落实乡村融合发展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步伐。把项目建设作为拉动投资、支撑发展的主要抓手,准确把握政策导向,积极谋划争取更多项目支持,围绕基础设施、产业培育、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素质提升等方面,通过科学谋划、项目整合、载体搭建,精准发力补齐短板。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协调民生,发展教育,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解决老百姓切实关心的民生问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5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7个。截至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 35人,事业编制39人。在职实有7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74人。

离退休人员 1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71.4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71.4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71.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71.4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1.42万元(本级财力1371.42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71.4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371.4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5.62万元,项目支出125.8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0.73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3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49万元,农林水支出359.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60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5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4.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0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5.62万元,项目支出125.8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楚雄市大过口乡人民政府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资金为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楚雄市大过口乡人民政府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资金为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我乡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7.6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2.21万元,减少10.8%,主要较减少原因为我乡2017年已脱贫出列,后续各类检查考核验收减少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所作的调整。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35万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71.4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37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5.62万元,2017年基本支出1182.78万元,比上年增加62.84万元,增长率为5.3%,主要变动原因为工资增加和增加综合绩效考核奖励。

2.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为1.55.3万元,2017年工资福利支出为829.08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为工资增加。

3.2018年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48.23元,2017年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01.77万元,增加45.65%,主要变动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按在职人员核定的公用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71.4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371.4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为125.8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为70万元,比上年增加55.8万元,增长率为79.71%,主要变动原因为2017项目支出只预算了事业发展资金70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如教育收费等。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5.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各部门请结合实际,据实披露)。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2.其他支出:指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13.“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无部门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解释说明(明细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16.无部门其他需进行解释说明的名词)。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为148.23万元,2017年为101.77万元,增加45.65%,主要变动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按在职人员核定的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