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办公室、中心(队)、所:
《大过口乡2026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推动方案》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过口乡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2日
大过口乡2026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推动方案
根据楚雄市财政局《关于加快做好2025年普惠金融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市政办通〔2014〕79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全面推进普惠金融、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决策,确保大过口乡保险金融服务全覆盖,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有序做好省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有效提升村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风险保障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范意外、疾病等风险致贫返贫,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和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乡村振兴保险覆盖面,按照“愿保尽保”“应赔尽赔”“快赔早赔”的原则,主动开展承保理赔服务,保障涉农主体合法权益,提升农业农村保险服务质效。
二、推广险种
(一)乡村振兴保(个人版)
1.参保对象:出生28天到80周岁以下的城乡居民,身体健康者均可参保;
2.投保方式:以一个村为单位,集体投保;
3.保险期限:一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保险期满后可继续投保。
4.缴费标准:保险费为每人每年60元(1人最多可购买2份)。
5.保险保障(每份):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20000元、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18000元、疾病身故保险金2000元(合同生效90天后赔付,0岁-65周岁可投保,上一年度已购买此保险并续保,日期能够衔接的不受此限制)、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2000元,意外伤害住院津贴40元/天,全年累计不超过180天。猝死保险金2000元(66岁及以上可投保)。
(二)乡村振兴保(家庭版)
1.参保对象:出生28天到80周岁以下的城乡居民,身体健康者均可参保。
2.投保方式:以一个村为单位,集体投保。
3.投保范围:以每个家庭进行投保(家庭人数为2-6人)。
4.保险期限:一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保险期满后可继续投保。
5.缴费标准:保险费为每个家庭每年200元(1个家庭最多可购买2份)。
6.保险保障(每份):意外伤害身故金80000元、意外伤害伤残金80000元、疾病身故金10000元(合同生效90天后赔付,0岁-65周岁可投保,上一年度已购买此保险并续保,日期能够衔接的不受此限制)、意外伤害住院医疗金10000元,意外伤害住院津贴200元/天,全年累计不超过180天。猝死保险金2000元(66岁及以上可投保)。
注:以上每份意外伤害身故金,意外伤害伤残金,疾病身故金(投保年龄为0岁-65周岁)、意外伤害住院医疗金、意外伤害住院津贴、猝死保险金(投保年龄为66岁及以上)等保障金额为每项的保障总金额,每人每项的个人保障金额为均摊,每项人均保障金额=每项保障金额÷被保险人人数。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25年8月15日-9月30日
由大过口乡党群服务中心和中国人寿寿险楚雄分公司召开全乡启动培训会,同时由中国人寿寿险楚雄分公司对各村开展宣传培训,并协助各村开展到村组的宣传培训。
(二)参保收费阶段:2025年9月1日-12月25日
各村代办点全面开展保险费的收缴工作,承保覆盖面力争达到居民人口数的80%,且收费工作必须于12月25日前完成。
(三)总结考核奖励阶段:该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考核。
四、推进措施
(一)建立督导机制
1.各村要健全“联系领导+责任站所+各村书记、主任”三级跟踪督导体系,及时掌握推进工作情况,向乡党群服务中心上报工作进度。
2.各村要高度重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按时间要求,力争各村承包覆盖面达到该村居民人口数的80%,确保将符合投保条件的村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二)建立信息交流平台
各村根据收费划片情况,指定一名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联络员,具体工作职责为:
1.负责收取保费。
2.配合保险公司做好宣传培训及出险人理赔所需材料提交工作。
(三)保险公司主动服务
中国人寿寿险楚雄分公司要成立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推进小组,积极主动为各村服务,组织对各村收费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供宣传资料、承保清单、服务卡和发票。明确各村工作人员名单,工作人员按推进时间节点及时与各村接洽,协助并指导各村做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宣传、承保、收费及售后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