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办公室、局、中心、所: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其提出意见建议是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为民代言、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重要方式。代表建议是人大代表履行法律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内容,是代表关心重视政府工作,反映急需解决问题和工作中存在困难的重要途径。加强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努力使代表意见建议落到实处是尊重代表法定权利、激发代表履职热情、促进代表作用发挥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乡人大积极探索、努力改进的一项重要工
作。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共收到代表涉及交通基础设施方面、电力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文化卫生、经济发展、执法审批、其他等八个方面建议16件,为使办理工作取得实效,现作如下要求: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
做好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密切政府和群众联系的重要纽带,是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乡人民政府在接到乡人大主席团交办的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后,及时召开会议,对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逐一分析研究,按照“一个法律时限”、坚持“一个到位”、注重“逐个落实”的原则,认真安排部署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事事有交 待、件件有落实。班子成员要进一步认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重要性,针对自己所负责办理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召集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分析研究。各承办单位要讲政治、顾大局,站在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的高度认识办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认真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和答复工作。
二、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代表所提出的议案、建议、意见都是事关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或农村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代表着全乡广大人民的迫切愿望和急切心声,有的急需办理和解决,为此,各责任领导和承办单位要本着认真对待、坦诚相待、务求实效的原则,对承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论证,急代表之所急、想代表之所想、办代表之所盼,特别是对代表提出的那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建议,要努力克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研究工作方案加以落实。责任领导和承办单位要实行分级负责制,严格办理程序,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或者问题比较集中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重点研究办理。针对连续几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结合本乡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努力加以解决。需要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的,责任领导要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由主办单位会同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在办理过程中应当坚持先协商后答复,尽量通过座谈、走访、电话、信函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听取意见,提高办理质量、效率。各责任领导、承办单位与代表面商率和办复率应达到100%,办理时限为2023年6月30日以前,对综合性强、难度较大、在规定期限内难以办结的建议,务必于2023年12月30日以前办理答复完毕。代表对答复意见不满意或者有意见的,由代表工作机构交有关承办单位再作研究,继续办理并答复代表。
三、强化督办,狠抓落实
为确保代表提出的各项建议、批评和意见落到实处,成立督办领导小组,对收到的建议进行认真登记、立项和分类,积极筹备交办工作,组织召开交办工作会议,会后强化督办,即时了解掌握办理工作进度,对工作扯皮、拖拉,办理不及时和办理质量差的单位,对承办单位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教育,并督促做好办理工作。
大过口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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