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各办公室、局、中心、所:
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经研究,决定成立大过口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队 长:杨发廷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乡人民政府副乡
长、乡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局局长(兼)
副队长:刘天树 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万国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杨李鹏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大过口派出所所长
杨开贵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有执法证的所有人员
为便于工作开展,执法大队下设四个执法中队,具体负责执行赋予大过口乡人民政府的217项行政处罚事项。
(一)集镇管理、娱乐经营、噪声污染领域执法队(对应行政处罚116—151、179—191、212)
队 长:杨发廷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乡人民政府副乡长、乡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局局长(兼)
副队长:杨李鹏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大过口派出所所长
阮海霞 大过口市场所所长、乡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兼)
成 员:者存招、周万华、罗荣祥、周猛、王晗、派出所人员
(二)安全生产、交通、环保领域执法队(对应行政处罚104—115、161—176、213—217)
队 长:刘天树 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队长:唐振旺
成 员:杞万昌、徐梨、鲁宗海、兰凯、李卓玲、寸欢欢、李万萍
(三)林草、殡葬、自然资源、非婚生育领域执法队(对应行政处罚1—39、152—160、177—178)
队 长:李万国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队长:张成文涛、李万富
成 员:杨开亮、李佳、李金成、李荣朝、徐照峰、郭继光、
(四)农业、水务领域执法队(对应行政处罚40—103、192—211)
队 长:杨开贵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队长:苏晓涛、段忠旺
成 员:汪华平、李建国、李彭、李天喜、何文顺、罗光华、李正喜、董涛
二、工作要求
1.综合执法大队受乡人民政府领导,行使217项行政处罚权,各执法中队对照执法事项,必须及时受理并反馈处理情况,不拖延,不推诿。明确乡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局局长为召集人,应当及时督促检查各执法中队案件办理情况,重大违法案件靠单个执法中队无法办理的,可以提请执法大队统筹人员力量集中办理。
2.按照“谁监管、谁执法”的原则,各执法中队执法人员相对保持稳定,如因工作原因执法人员发生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乡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大过口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