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基层政务公开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便签〔2023〕813号)文件要求,现对新村镇2024年二季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发放总体情况进行公示:
2024年二季度(4-6月)发放0人,补助金额0万元,目前发放到2024年3月。
特此公示
新村镇乡村振兴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