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及河湖长制系统互联互通工作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21〕65号)《楚雄州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强河湖长制体系动态管理及河(湖)长制系统互联互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镇级河长随职务调整,予以公告。
新村镇镇级河长调整情况公告表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镇级河长联系责任河湖 |
1 |
李红梅 |
新村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
奕家拉河、长龙潭水库 |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新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