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户主:
根据《森林防火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制定墓主防火责任告知书:
一是各家庭户主为坟头森林防火责任人,负责对家庭成员的防火安全教育、监督和用火管制。
二是户主要做好宣传工作,严禁烧香、烧纸,倡导上坟人员文明祭祀,要采取盯死、看牢等方式,确保自家地块森林防火安全。
三是严禁将火源带入山林、墓地。因上坟用火未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引发火情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并赔偿损失和支付扑火费用;过火林地面积30亩以上的,将坚决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新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温馨提示:转变观念,倡导感恩祭扫;摒弃陋俗,倡导文明祭扫;远离火源,倡导安全祭扫。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