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新村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镇人民政府的职能主要有以下十七项:
(1)在上级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议和决定,保持政令畅通。
(3)规定本级政府的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4)执行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6)采取措施,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三大基本国策。
(7)保障少数民族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发展经济、文化和建设事业。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指导村民委员会建设,提高群众自我管理水平。
(10)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公共危机、突发事件的预警、管理和处理。
(11)发展公益事业和社会公用事业,为社会提供各项公益服务,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12)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城镇建设、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滑坡泥石流治理、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等方面的工作。
(13)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民间矛盾,搞好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14)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系,鼓励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提高农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
(15)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16)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17)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主席团及人民代表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党建引领、经济提质、城市升级、乡村出彩、人民幸福”五篇文章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六大行动”和做好“影响楚雄”“幸福楚雄”“创新楚雄”“先锋楚雄”的部署安排,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求真务实、忠诚履职,统筹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各项重点工作,全镇经济社会保持健康稳定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财政所
2.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3.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4.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5.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6.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7.水务服务中心
(二)决算部门构成
纳入楚雄州楚雄市新村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楚雄市新村镇人民政府
纳入楚雄州楚雄市新村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所属单位7个单位未独立核算,合并在楚雄州楚雄市新村镇统一核算并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新村镇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年末其他人员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车辆超编原因为:公车改革后压缩车辆编制,原有车辆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新村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20307411.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07411.3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758098.57元,下降15.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758098.57元,下降15.62%;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有:2022年补发部分村组干部工资,2023年正常发放,较上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减少,项目支出类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新村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20307411.36元。其中:基本支出12991072.10元,占总支出的63.97%;项目支出7316339.26元,占总支出的36.0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758098.57元,下降15.6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67740.48元,下降11.98%;项目支出减少1990358.09元,下降21.39%;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补发部分村组干部工资,2023年村组干部工资正常发放,较上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减少,项目支出类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新村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12991072.1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612686.18元,占基本支出的97.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8385.92元,占基本支出的2.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新村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16339.2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志愿者工资资金17639.68元,用于保障志愿者基本生活;“八比八拼月擂台”行动奖励资金217080.7元,用于保障政府及事业单位运转;非税收入返还资金50000元,用于保障政府及事业单位运转;乡镇体制补助资金387666.28元,用于偿债、保基本运转等;人居环境示范点建设经费40000元,用于人居环境示范点打造;春节走访慰问专项经费17900元,用于春节走访慰问;丧葬抚恤经费421519元,用于离退休干部丧葬费及抚恤金;民政事业专项补助资金1277159.9元,用于保障基本民生、养老体系建设、义务兵优待金、殡葬服务减免补贴、残疾人救助等;水利专项资金150000元,主要用于抗旱及水利建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2460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3341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85341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养护人员工资发放;经济普查专项经费4854元,主要用于经济普查办公费;“清廉楚雄”建设专项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清廉楚雄”示范点打造和宣传;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专项经费37500元,主要用于武装部规范化建设;耕地流出整改恢复工作经费150000元,主要用于耕地流出整改恢复工作;森林防火专项资金49930.7元,主要用于护林防火宣传和更新设备;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6288元,主要用于宣传卫生健康工作;新村镇腊曲村委会工作经费10000元,主要用于腊曲村委会村集体经济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新村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80951.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8%。与上年相比减少3863856.57元,下降16.14%,主要原因为:2022年补发部分村组干部工资,2023年村组干部工资正常发放,较上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减少,项目支出类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69264.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机构运作和相关事业发展,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69061.00元;商品及服务支出1010021.6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40182.14元;资本性支出5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37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民兵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支出,其中:商品及服务支出3750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2984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机构运转和本地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9163.00元;商品及服务支出888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48929.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8%。主要用于社保和民政相关事务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84757.01元;商品及服务支出116072.3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48100.5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9645.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主要用于计生部门机构运转和计生、医疗以及医疗保险等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9645.3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503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主要用于国土和乡镇规划建设部门机构运转和集镇建设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7330.00元;商品及服务支出3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5395649.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87%。主要用于农林水部门机构运转和森林防火、水利建设、扶贫、农村建设等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99285.38元;商品及服务支出327576.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18788.00元,资本性支出85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853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交通部门公路建设及养护支出,其中:资本性支出85341.00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544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及农村危房改造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3448.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41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5800.00元,决算为233275.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2300.00元,决算为89992.7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8.58%,完成年初预算的68.0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3500.00元,决算为14328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1.42%,完成年初预算的48.8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328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新村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5800.00元,支出决算为233275.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2300.00元,决算为89992.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0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3500.00元,决算为14328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8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按预算要求支出资金,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费用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49790.19元,下降39.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7716.89元,下降39.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2073.30元,下降39.1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本乡镇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调研,产生接待2批次接待人数14人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产生接待2批次接待人数8人;乡村振兴相关检查工作,接待2批次接待人数17人等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新村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6931.66元,比上年减少24448.14元,下降6.41%,主要原因为:2023年上级财政资金紧张,部分公用经费未下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办公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市新村镇资产总额62332990.75元,其中,流动资产434627.24元,固定资产61,898,363.5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41189.8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64132.80元;流动资产减少1677057.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60平方米,账面原值296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5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480.7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480.7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三、离退休公用支出(类):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的特别补助费和活动费。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6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