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45-/2023-1017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10-17
发布机构: 楚雄市新村镇 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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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新村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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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楚雄市新村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楚雄市新村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楚雄市新村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镇人民政府的职能主要有以下十七项:

1)在上级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议和决定,保持政令畅通。

3)规定本级政府的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4)执行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6)采取措施,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三大基本国策。

7)保障少数民族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发展经济、文化和建设事业。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指导村民委员会建设,提高群众自我管理水平。

10)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公共危机、突发事件的预警、管理和处理。

11)发展公益事业和社会公用事业,为社会提供各项公益服务,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12)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城镇建设、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滑坡泥石流治理、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等方面的工作。

13)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民间矛盾,搞好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14)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系,鼓励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提高农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

15)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16)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17)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第十二届镇人民政府履职的开局之年。新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团结带领全镇各级干部和各族群众,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经济社会保持稳定健康发展。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过紧日子,加强机关站所及村委会管理考核。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州、市党委各项纪律规定,持续纠治“四风”,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践行三法三化,以务实作风推动各项工作在全市争先进位。彻底整改巡察反馈问题,确保上级党委、政府和镇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财政所

2.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3.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4.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5.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6.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7.水务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楚雄市新村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楚雄市新村镇人民政府(行政),其他事业单位7分别是:

1.新村镇人民政府

2.财政所

3.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4.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5.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6.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7.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8.水务服务中心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新村镇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4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1,车辆超编原因为:公车改革后压缩车辆编制,原有车辆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结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结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楚雄市新村镇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4,065,509.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065,509.9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688,518.24元,增长2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688,518.24元,增长24.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有:项目支出类资金增加;职工人数增加,导致人员工资增加。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15174224.63,增加8891285.3元,增长158.59%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只预算基本收入支

出类(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体制补助资金),未预算项目收入支出类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楚雄市新村镇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4,065,509.93元。其中:基本支出14,758,812.58元,占总支出的61.33%;项目支出9,306,697.35元,占总支出的38.6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688,518.24元,增长24.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39,595.9元,增长10.81%;项目支出增加3,248,922.34元,增长53.6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有:新招录人员或退伍转业军人合计11人,人员工资增加;加大了对农业产业项目的建设及村集体经济的扶持,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楚雄市新村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58,812.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639,165.16元,占基本支出的92.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19,647.42元,占基本支出的7.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楚雄市新村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06,697.3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商品和服务支出1,842,461.20元,占项目支出的19.8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39,213.80元,占项目支出的27.28%;资本性支出4,804,320.35元,占项目支出的51.62%;政府性基金120702元,占项目支出的1.3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新村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44,807.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与上年19376991.69元相比增加4,567,816.24元,增长23.57%。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加大对项目的投入,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59,775.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8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机构运作和相关事业发展,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50,281.25元;商品及服务支出1,606,320.6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3,514.20元;资本性支出339,659.75元;
      2.科学技术(类)支出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科技推广技术培训,其中:商品及服务支出8000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34,371.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机构运转和本地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2,871.26元;商品及服务支出1,500.00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79,290.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7%。主要用于社保和民政相关事务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3,084.96元;商品及服务支出131,688.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44,517.60元;
     5.卫生健康(类)支出1,222,012.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主要用于计生部门机构运转和计生、医疗以及医疗保险等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4,069.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7,943.00元;
     6.城乡社区(类)支出513,7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主要用于国土和乡镇规划建设部门机构运转和集镇建设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7,996.00元;商品及服务支出15,791.00元;
     7.农林水(类)支出11,219,71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6%。主要用于农林水部门机构运转和森林防火、水利建设、扶贫、农村建设等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09,726.50元;商品及服务支出1,175,209.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41,222.00元;资本性支出4,293,560.60元;
     8.交通运输(类)支出17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主要用于交通部门公路建设及养护支出,资本性支出171,100.00元;
     9.住房保障(类)支出1,153,1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及农村危房改造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9,335.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3,818.00元;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救灾,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3,6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000.00元。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3500元,支出决算为383,065.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7,709.6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8.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5,356.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1.4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5,356.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新村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3500元,支出决算为383,065.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7,709.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5,35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2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按预算要求支出资金,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费用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9,934.05元,下降19.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109.65元,增长5.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7,043.7元,下降29.1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本乡镇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文明村镇审核,产生接待2批次接待人数16人次;爱国卫生乡镇复审,产生接待2批次接待人数10人;乡村振兴相关检查工作,接待3批次接待人数16人等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新村镇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1,379.8元,比上年减少43,360.2元,下降10.21%,主要原因2022上级财政资金紧张,部分公用经费未下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办公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楚雄州楚雄市新村镇部门资产总额64,574,180.63元,其中流动资产2,111,684.32固定资产62462496.31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45504.0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49341.67元,固定资产增加2194845.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60平方米,账面原值296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68497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320546.65 

2,111,684.32 

14,208,862.33

 

10,337,881.33

 

3,105,271.00

 

 

76571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966.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966.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三、离退休公用支出(类):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的特别补助费和活动费。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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