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新村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
(2020 年度) | |||||
部门名称(公章) 楚雄市新村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单位 楚雄市新村镇人民政府 | |||||
主管部门 楚雄市新村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名称 213农林水支出 | |||||
自评日期 2021年6月5日 | |||||
一、部门概况 | |||||
部门名称:新村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草中心、水务中心 | 部门负责人:杨金伟、卢友强、陈光阳 | ||||
部门财务负责人:尹以荣 | 联系电话:0878-3817035: | 电子邮箱:xcczs_ok@126.com |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单位地址:楚雄市新村镇巨龙街 | 单位邮编:675000 | |||
(一)部门职能(职责)简介 | |||||
1.职能:承办农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 |||||
(二)事业发展规划 | |||||
1.行业发展规划:农业产业稳步发展,坚持“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发展产业化”发展思路,引导土地流转、土地托管、代耕代种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实施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推行“党支部+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经营模式,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突出产业环节串珠成线、连块成带、集群成链,建设芒果、柑橘、澳洲坚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山头新村覆盖,山中核桃密布,山脚热果飘香,药材星状点缀,户户畜禽兴旺”的全域立体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布局逐步形成。 | |||||
2.部门发展规划:圆满完成大春粮经作物种植21610亩,晚秋农作物7700亩,小春粮经作物种植21510亩。推行“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经营模式,引领撬动发展特色种植业和特色养殖业。在中高海拔地区发展种植黄精、白芨、重楼等中药材1600余亩,花椒1000余亩,新村500亩;着力打造“一江两河热作谷”,种植柑橘1000亩,芒果3500亩,澳洲坚果700亩,美国山核桃300亩,石榴100亩,金银花100亩,特色种植业初显成效;积极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发展规模化养殖户5户,带动周边群众科学养殖生猪、肉牛等,不断提高群众增收致富本领。 | |||||
(三)部门绩效目标 | |||||
1.部门绩效目标一: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项目工作的顺利推进,资金使用发挥最大效益。 | |||||
2.部门绩效目标二:推进林改工作,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 | |||||
3.部门绩效目标三:继续巩固烤烟支柱产业,带动我镇财政收入和农户的增产增收。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提升项目,稳定脱贫攻坚成果。 | |||||
(四)部门收支情况 | |||||
1.部门预算批复收支情况:2020年部门财务收入32.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32.9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2.94万元。 | |||||
2.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按照预算标准100%执行完成。 | |||||
二、项目支出概况 | ||
部门名称:新村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草中心、水务中心 | 部门负责人:杨金伟、卢友强、陈光阳 | |
联系电话:0878-3817012 | 电子邮箱:cczs_ok@126.com | |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
1.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 ||
预算安排资金(万元):618.43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618.43 | |
其中:财政拨款 | 618.43 | 其中:财政拨款:618.43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0 |
(二)项目支出明细 | ||
支出内容 | 预算支出数(万元) | 实际支出数(万元) |
楚市财农〔2020〕5号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 34.70 | 34.70 |
楚市财农〔2020〕158号2020年农业产业发展市级专项资金 | 5 | 5 |
楚市财农〔2020〕53号2020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 | 11.68 | 11.68 |
楚市财预〔2020〕174号烟叶生产收购补助资金 | 11 | 11 |
楚市财预〔2020〕15号2019年各乡镇烟叶收购补贴资金 | 10.20 | 10.20 |
楚市财农〔2020〕262号2020年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森林资源管护) | 9.38 | 9.38 |
楚市财农〔2020〕5号2019年中央和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 155 | 155 |
楚市财农〔2020〕131号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2.2 | 2.2 |
楚市财农〔2020〕5号第三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 | 10 | 10 |
楚市财农〔2020〕57号2020年省级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经费 | 2 | 2 |
楚市财农〔2020〕47号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行政村脱贫巩固提升)资金 | 50 | 50 |
楚市财农〔2020〕74号2020年第一批脱贫攻坚州级财政专项资金 | 10 | 10 |
楚市财社〔2020〕147号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3.5 | 3.5 |
楚市财社〔2020〕162号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 | 15 | 15 |
楚市财农〔2020〕213号2020年第八批州级财政专项扶贫(产业扶持)资金 | 6 | 6 |
楚市财农〔2020〕44号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 145 | 145 |
楚市财农〔2020〕261号2020年第一批、第二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雨露计划)资金 | 34.55 | 34.55 |
楚市财农〔2020〕45号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雨露计划)资金 | 22.45 | 22.45 |
楚市财农〔2020〕46号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劳务输出培训)资金 | 1.05 | 1.05 |
楚市财农〔2020〕72号2020年提升改善人居环境项目市级专项资金 | 10.43 | 10.43 |
楚市财农〔2020〕142号2020年第四批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村公岗) | 4.8 | 4.8 |
楚市财农〔2020〕5号红星树上村、大坎子村委会小麻树一事一议补助资金 | 50 | 50 |
楚市财农〔2020〕40号大坎子小麻树一事一议补助资金 | 10 | 10 |
楚市财预〔2020〕201号新村镇西叉村委会工作经费 | 0.5 | 0.5 |
楚市财预〔2020〕218号新村镇腊曲村委会工作经费 | 1 | 1 |
楚市财预〔2020〕117号新村镇巨龙村委会果蔬产业发展工作经费 | 1 | 1 |
楚市财预〔2020〕123号新村镇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及村史馆建设工作经费 | 2 | 2 |
合计:618.43 | ||
(三)项目管理 | ||
1.项目实施主体:新村镇农林水部门 | ||
2.保障措施:1、加强内部控制制度;2、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列支。 | ||
3.资金安排程序:按照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程序执行,根据三重一大原则,经过班子会议通过才能列支。 | ||
4.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按照年初预算资金安排标准执行。 | ||
5.财务管理:1、按规定认真编制单位预算,坚持按预算、按工作需要办理支出,强化预算管理。2、严格审 核单位收支票据,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及手续完备,每张发票必须由经办人签名,办公室负责人或股 室负责人审核,按归口管理和审批权限,经办领导审批后交单位报销,对不符合规定,单位财务人员不予报 销的票据,经办人自行负责。3、严格现金管理,严禁在办公室存留现金,严禁坐支,办好单位的现金收 支,保证单位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4、报销的原始凭证应保持清洁、整齐、规范,并按支出明细科目进行 分类、汇总,经办领导审核后,再到本单位财务人员处报销。 | ||
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213农林水支出 | |||||||||||||||||||
主管部门 | 新村镇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新村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草中心、水务中心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618.43 | 618.43 | 618.43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 政拨款 | 618.43 | 618.43 | 618.43 | 100%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100%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达成年度指标100% | ||||||||||||||||||||
绩效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
产出指标 | 时效目标 | 资金给付及时性 | 定量指标 | 及时拨付 | 时 | 100%完成 | 20 | 18 | ||||||||||||
产出指标 | 数量目标 | 每年粮食生产扶持配套资金增长额 | 定性指标 | 10 | % | 10% | 20 | 18 | ||||||||||||
效益目标 | 经济效益目标 | 每户年增收 | 定性指标 | 10 | % | 10% | 10 | 8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目标 | 维持生猪稳定生产 | 定性指标 | 10 | % | 10% | 30 | 26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农业项目实施主体满意度 | 定性指标 | 95 | % | 95% | 10 | 10 | ||||||||||||
总分 | 总分值 | 总得分 | 自评等级 | |||||||||||||||||
100 | 90 | 优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备注:1.其他资金:请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栏注明资金来源。
2.实际完成值: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实际完成值。
3.分值:原则上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总分50分,效益指标总分30分,满意度指标总分10分。
4.自评等级:划分为4档,100-90(含)分为优、90-80(含)分为良、80-60(含)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四、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
(一)部门绩效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1、成立绩效管理组织领导小组;2、制定绩效管理编制方案。 |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20年乡镇公路建设支出资金到位及时足额,严格按财政审批程序执行使用资金;单位财务制度健全,账务设置明晰,会计核算良好,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在社会效益上效果明显,在机构编制工作中成效明显,满意度高。 |
(三)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无 |
(四)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1. 管理经验: (1)绩效评价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加强了绩效评价管理与财政资金监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相互融合,绩效评价在预算分配、预算执行、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不断完善。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分阶段工作任务,强化了预算绩效在预算编制、执行中的全过程管理。(2)绩效管理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的工作规律,逐步将绩效评价工作推向深入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绩效管理理念逐步建立。紧抓宣传培训工作不放松,为推动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对试点项目实施过程以及运行情况的跟踪管理,财政部门能较全面掌握专项预算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对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方向、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有了总体把握,在年度预算资金分配中掌握了主动权,预算绩效目标的申报与批复,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需改进的问题是:绩效评价制度体系尚不完善。绩效评价仍处于积极探索阶段,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完善,绩效评价指标设计较为抽象,存在难以理解、看不懂、不知道怎么应用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消除绩效管理推广应用上的技术障碍。 今后,楚雄市新村镇人民政府将按照市财政部门要求,巩固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扩大绩效预算评价的范围,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的宣传工作,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建立健全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制度,加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
五、项目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 |||||
(一)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组机构及有关专家等人员构成 | |||||
评价组机构职位 | 姓名 | 职务/职称 | 所属单位/处室 | 签 字 | |
组长 | 孙习聪 | 镇长 | 镇人民政府 | 孙习聪 | |
副组长 | 王发勇 | 副镇长 | 镇人民政府 | 王发勇 | |
组员 | 卢友强 | 主任 | 林草中心 | 卢友强 | |
组员 | 陈光阳 | 主任 | 水务中心 | 陈光阳 | |
组员 | 杨金伟 | 负责人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杨金伟 | |
组员 | 尹以荣 | 负责人 | 镇财政所 | 尹以荣 | |
(二)绩效自评的目的 可以客观公正地揭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 | |||||
(三)自评组织过程 | |||||
1.前期准备情况:前期论证中树立绩效理念,注重投入产出的分析,充分论证其可行性和不可行性,明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减少决策上的盲目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保证项目建设的科学性。 | |||||
2.组织实施情况:通过推进绩效目标管理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财力配置,把更多的财政资源用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特别是大力支持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分析运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对偏离目标的运行进行举证,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施。 | |||||
报告填写人(签字):尹以荣 2021年 6月 10日 | |||||
评价工作负责人(签字):王发勇 2021年6月10 日 | |||||
六、相关附件 | |||||
(一)项目管理相关文件:《楚雄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
(二)项目资金安排相关文件:楚市财农〔2020〕5、35、158号 | |||||
(三)部门加强预算绩效组织体系建设相关文件 | |||||
(四)部门绩效考评办法:楚雄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楚雄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 |||||
(五)部门推进绩效管理的其他相关文件:《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组织部 楚雄州审计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 |||||
(六)反映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的有关材料:《新村镇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 |||||
(七)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于部门或该项目的相关要求 | |||||
(八)人大对部门或该项目的相关要求或意见 | |||||
(九) 审计对部门或该项目的审计报告或建议 | |||||
(十)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