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新村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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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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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公章) 楚雄市新村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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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楚雄市新村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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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楚雄市新村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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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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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日期 2021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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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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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楚雄市新村镇社会事务办 |
部门负责人:夏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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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财务负责人:尹以荣 |
联系电话:0878-3817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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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单位地址:楚雄市新村镇巨龙街 |
电子邮箱:xcczs_ok@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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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简介 |
单位邮编:67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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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能一:1.在上级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议和决定,保持政令畅通。 3.规定本级政府的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4.执行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6.采取措施,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三大基本国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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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能二:7.保障少数民族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发展经济、文化和建设事业。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指导村民委员会建设,提高群众自我管理水平。 10.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公共危机、突发事件的预警、管理和处理。 11.发展公益事业和社会公用事业,为社会提供各项公益服务,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12.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城镇建设、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滑坡泥石流治理、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等方面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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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能三:13.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民间矛盾,搞好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14.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系,鼓励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提高农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 15.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16.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17.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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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业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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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发展规划:完成镇党代会和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1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970万公斤以上,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向上争资、烟叶收购指令性计划、市场主体培育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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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发展规划:2020年,全镇共实现固定资产投资32649万元,完成任务数30000万元的108.83%;实现招商引资24370万元,完成任务数22000万元的110.77%;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0万元,完成任务数601万元的108.15%;实现向上争资312万元,完成任务数260万元的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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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发展规划:完成镇党代会和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1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970万公斤以上,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向上争资、烟叶收购指令性计划、市场主体培育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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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发展规划:2020年,全镇共实现固定资产投资32649万元,完成任务数30000万元的108.83%;实现招商引资24370万元,完成任务数22000万元的110.77%;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0万元,完成任务数601万元的108.15%;实现向上争资312万元,完成任务数260万元的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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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发展规划:完成镇党代会和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1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970万公斤以上,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向上争资、烟叶收购指令性计划、市场主体培育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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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发展规划:2020年,全镇共实现固定资产投资32649万元,完成任务数30000万元的108.83%;实现招商引资24370万元,完成任务数22000万元的110.77%;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0万元,完成任务数601万元的108.15%;实现向上争资312万元,完成任务数260万元的120%; |
二、项目支出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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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管处室(单位):楚雄市新村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
项目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夏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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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78-3817012 |
电子邮箱:cczs_ok@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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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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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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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安排资金(万元)159.18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15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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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159.18 |
其中:财政拨款15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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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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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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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内容 |
预算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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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市财社〔2020〕24、60号2019、2020年度抚恤生活补助资金 |
27万元 |
2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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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市财社〔2020〕90号2020年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
3.25万元 |
3.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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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市财社〔2020〕169号2020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
11.96万元 |
11.9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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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市财社〔2020〕174号2020年退役安置补助及八一慰问经费 |
0.76万元 |
0.7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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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市财社〔2020〕43号2020年1月价格临时补贴资金 |
0.49万元 |
0.4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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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市财社〔2020〕74号2020年2月价格临时补贴资金 |
0.72万元 |
0.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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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市财社〔2020〕214号2020年5月至6月价格临时补贴资金 |
1.47万元 |
1.4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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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市财社〔2020〕22号优抚对象2019年10月至12月价格临时补贴 |
1.08万元 |
1.0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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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市财社〔2020〕24号2019年度抚恤生活补助调整标准资金 |
0.63万元 |
0.6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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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市财社〔2020〕23号2020年重点优抚对象春节慰问省级补助经费 |
0.76万元 |
0.7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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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市财社〔2020〕29号2019年度抚恤及生活补助 |
1.02万元 |
1.0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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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市财社〔2020〕60号2020年抚恤及生活补助中央补助资金 |
19.5万元 |
19.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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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市财社〔2020〕101号优抚对象2020年3月至4月价格临时补贴 |
2.02万元 |
2.0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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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市财社〔2020〕35号2020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 |
3.68万元 |
3.6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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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市财社〔2020〕11号新村镇敬老院建设专项经费 |
9.4万元 |
9.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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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市财社〔2020〕148号新村镇敬老院省级补助建设项目资金 |
30万元 |
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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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市财社〔2020〕152号新村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市级补助资金 |
30.05万元 |
30.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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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市财社〔2020〕35号 高龄老人保健补助 |
7.75万元 |
7.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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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市财社〔2020〕49、96号2020年残疾人“两项补贴” |
11.86万元 |
11.8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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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市财社〔2020〕62号2020年乡镇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和联络员州级及市级补助资金 |
1.04万元 |
1.0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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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市财社〔2020〕61、96号 残疾人两项补贴 |
8.43万元 |
8.4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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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市财社〔2020〕17号2020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 |
2.18万元 |
2.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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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9.18万元 |
159.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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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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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实施主体:楚雄市新村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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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障措施:1、加强内部控制制度;2、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列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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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金安排程序:按照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程序执行,根据三重一大原则,经过班子会议通过才能列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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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按照年初预算资金安排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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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财务管理:1、按规定认真编制单位预算,坚持按预算、按工作需要办理支出,强化预算管理。2、严格审 核单位收支票据,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及手续完备,每张发票必须由经办人签名,办公室负责人或股 室负责人审核,按归口管理和审批权限,经办领导审批后交单位报销,对不符合规定,单位财务人员不予报 销的票据,经办人自行负责。3、严格现金管理,严禁在办公室存留现金,严禁坐支,办好单位的现金收 支,保证单位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4、报销的原始凭证应保持清洁、整齐、规范,并按支出明细科目进行 分类、汇总,经办领导审核后,再到本单位财务人员处报销。 |
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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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社会保障类民生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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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楚雄市新村镇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楚雄市新村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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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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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159.18 |
159.18 |
159.18 |
10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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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当年财 政拨款 |
159.18 |
159.18 |
159.18 |
10 |
10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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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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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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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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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年度指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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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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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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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兑付任务 |
定性指标 |
100 |
% |
100 |
50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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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 |
定性指标 |
100 |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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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按时发放资金 |
定性指标 |
100 |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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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补助对象生活情况 |
定性指标 |
有效改善 |
是/否 |
有效改善 |
30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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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补助对象满意度 |
定性指标 |
90 |
% |
90 |
20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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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总分值 |
总得分 |
自评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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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89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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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备注:1.其他资金:请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栏注明资金来源。
2.实际完成值: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实际完成值。
3.分值:原则上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总分50分,效益指标总分30分,满意度指标总分10分。
4.自评等级:划分为4档,100-90(含)分为优、90-80(含)分为良、80-60(含)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四、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
(一)部门绩效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1、成立绩效管理组织领导小组;2、制定绩效管理编制方案 |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20年各项民政、社保等民生资金到位及时足额,严格按财政审批程序执行使用资金;单位财务 制度健全,账务设置明晰,会计核算良好,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在社会效益上效 果明显,在机构编制工作中成效明显,满意度高。 |
(三)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无 |
(四)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1. 管理经验: (1)绩效评价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加强了绩效评价管理与财政资金监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相互融合,绩效评价在预算分配、预算执行、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不断完善。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分阶段工作任务,强化了预算绩效在预算编制、执行中的全过程管理。 (2)绩效管理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的工作规律,逐步将绩效评价工作推向深入。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绩效管理理念逐步建立。紧抓宣传培训工作不放松,为推动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对试点项目实施过程以及运行情况的跟踪管理,财政部门能较全面掌握专项预算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对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方向、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有了总体把握,在年度预算资金分配中掌握了主动权,预算绩效目标的申报与批复,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需改进的问题是:绩效评价制度体系尚不完善。绩效评价仍处于积极探索阶段,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完善,绩效评价指标设计较为抽象,存在难以理解、看不懂、不知道怎么应用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消除绩效管理推广应用上的技术障碍。 今后,楚雄市新村镇人民政府将按照市财政部门要求,巩固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扩大绩效预算评价的范围,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的宣传工作,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建立健全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制度,加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
五、项目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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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组机构及有关专家等人员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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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机构职位 |
姓名 |
职务/职称 |
所属单位/处室 |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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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
孙习聪 |
镇长 |
镇人民政府 |
孙习聪 |
|
副组长 |
王发勇 |
副镇长 |
镇人民政府 |
王发勇 |
|
组员 |
夏萍 |
主任 |
社会事务办 |
夏萍 |
|
副组长 |
尹以荣 |
负责人 |
镇财政所 |
尹以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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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绩效自评的目的 可以客观公正地揭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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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评组织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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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期准备情况 前期论证中树立绩效理念,注重投入产出的分析,充分论证其可行性和不可行性,明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减少决策上的盲目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保证项目建设的科学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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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组织实施情况 通过推进绩效目标管理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财力配置,把更多的财政资源用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特别是大力支持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分析运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对偏离目标的运行进行举证,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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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填写人(签字):尹以荣 2021年6月 1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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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工作负责人(签字):王发勇 2021年6月 1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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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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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管理相关文件:《楚雄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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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资金安排相关文件:楚市财社〔2020〕17-2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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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加强预算绩效组织体系建设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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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绩效考评办法:楚雄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楚雄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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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推进绩效管理的其他相关文件:《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组织部 楚雄州审计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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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反映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的有关材料:《新村镇202年部门决算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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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于部门或该项目的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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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人大对部门或该项目的相关要求或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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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审计对部门或该项目的审计报告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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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