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532301015171080R/201803-00117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18-02-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新村镇 生成日期: 2018-02-22
称: 新村镇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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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村镇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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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新村镇人民政府是个综合的政府管理职能部门,共汇编了党委、人大、政府、共青团妇联、文化站、财政所、农推中心、水管站、林业站、兽医站、规划站、计生办12个单位。

镇党委的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本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本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本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本镇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及计划生育工作。

镇人大主席团的职能:

镇人大主席团在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2、依法对本级人民政府进行监督,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情况报告。

3、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4、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5、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本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视察。

6、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接受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联系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7、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根据镇长的提名,决定副镇长的个别任免,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9、受理镇人大主席团成员、镇长、副镇长的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在常务主席辞职被接受或者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主席团成员中决定代理人选。

在镇长辞职被接受或者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副镇长中决定代理人选。

10、受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通告该代表的原选区选民,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主持选区罢免和补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

11、根据本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下届当选代表和本届补选代表的资格,予以公告,分别向下届和本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12、决定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名单。

13、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其他工作。

镇人民政府的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科技、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文体、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国土资源、村镇规划、环境保护、扶贫、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食品安全和征兵等行政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公安、司法行政、工商和税务等工作。

3、发展经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抓好农业和农村工作,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带领群众脱贫致富。

4、保护全民所有制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5、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公共危机、突发事件的预警、管理和处理。

6、发展公益事业和社会公用事业,为社会提供各项公益服务,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7、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城镇建设、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滑坡泥石流治理、农村公路建设和人畜饮水等方面的工作。

8、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民间矛盾,搞好社会治安,净化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9、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制,鼓励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提高农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

10、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11、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职能:

承办农业、林业、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和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的职能:

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的职能:

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职能:

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财政所的职能:

主要承担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8年度,纳入本部门独立核算机构数单位1个,纳入本部门独立编制机构预算单位12个,包括:党委、人大、政府、共青团妇联、文化站、财政所、农推中心、水管站、林业站、兽医站、规划站、计生办。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届四次、州委九届三次、市委九届三次、镇党代会年会精神,以“四个全面”为统领,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抓脱贫、惠民生”为发展主线,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抓实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提升、特色集镇建设、脱贫攻坚、生态建设五项重点工作,着力把新村镇建设成为哀牢山北部经济圈区域性中心集镇、东线生态旅游发展带上的特色乡镇,连接周边乡镇及楚雄南下大通道的重要交通物流枢纽,实现人居环境良好、生态产业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和谐稳定新局面,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道路上迈出新步伐、展现新作为。

镇政府综合实力持续增强。过去一年实现生产总值3.56亿元,比上年增长(下同)11.25%;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8万元,增长6.87%;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9130万元,增长29.14%;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0280万元,增长29.5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13元,增长11%;实现居民存款余额16953万元,贷款总额8186万元,分别增长15.91%和9.8%。圆满完成年初下达的各项指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4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7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 32人,事业编制45人。在职实有17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76人,财政部分供养96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8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73.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73.4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08.47万元(本级财力1408.4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6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73.4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40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1.67万元,项目支出136.8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用于保障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及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4.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16%。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

4.医疗卫生与就业支出60.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

5.城乡社区支出92.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5%。

6.农林水支出400.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6%。

7.住房保障支出51.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2%。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083.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14.39万元;津贴补贴394.37万元;奖金9.5万元;绩效工资153.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86.4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8.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53万元;住房公积金51.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9.3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8.41万元。其中:办公经费60.65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6.63万元;邮电费2.55万元;差旅费13.2万元;公务接待费2.1万元;工会经费8.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32.0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45万元。其中:退休费38.05万元;生活补助8.4万元。

4.办公设备购置费3.41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13.41万元。其中:A4纸32箱3.41万元,复印机5台2万元,A4打印机6台3.3万元,多功能一体机3台2.4万元,电脑4台2.3万元。属于正常的办公设备更新。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18年部门预算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日常支出1271.67万元,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1037.59万元,增加233.08万元,增加22.4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调整,二是增加综合绩效考核奖励。

2.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1083.4万元,2017年支出704.17增加379.23万元,增加53.8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调整,二是增加综合绩效考核奖励。

3.2018年商品和服务支出138.41万元,2017年支出73.8万元,增加64.61万元,增加87.5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按在职人员核定的公用经费增加。

4.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45万元,2017年支出259.62万元,减少213.17万元,减少82.1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2018年调到工资福利支出核算。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项目支出合计136.8万元,比上年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项目支出未列入本部门预算。楚雄市新村镇人民政府2017年实际下达专项资金76万元。2018年预算安排136.8万元,比2017年增加60.8万元,增长8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乡镇财政体制改革,乡镇财政实行体制补助,按人均财政供养人员数实行定额补助。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行政运行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等。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楚雄市新村镇人民政府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8.41万元,其中:办公费60.64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6.63万元,邮电费2.55万元,差旅费13.2万元,公务接待费2.1万元,工会经费8.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0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至2017年12月31日止,楚雄市新村镇人民政府固定资产余额1991.46万元,其中:房屋1417.69万元;车辆156.0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17.69万元。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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