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世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新村镇义务教育学生小星期上课制度,实行大星期上课制度”的建议,新村镇人民政府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收到代表建议后,新村镇人民政府及时与新村镇中心小学、新村镇初级中学教职工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并广泛征求教师及家长意见。
结合实际情况,新村镇中心小学、新村镇初级中学暂时无法取消义务教育学生小星期上课制度。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实行大星期上课制度(上11天课,休息3天)期间,学生的安全监管责任不便于划分。二是实行大星期上课制度,与国家法定假期不统一,难以保障学生法定节假日休息,存在“补课”问题,与教育政策冲突。三是实行大星期上课制度,会导致学校工作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工作开展不同步,不便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推进。
综上所述,新村镇中心小学、新村镇初级中学暂时无法取消义务教育学生小星期上课制度。
最后,感谢您新村镇教育工作的关心关注和理解支持,也希望您一如既往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建议,以便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
新村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