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45/2025-00048 信息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5-12-25
发布机构: 楚雄市新村镇 生成日期:
称: 新村镇综合应急救援队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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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村镇综合应急救援队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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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新村镇综合应急救援工作效能,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聘用人员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为楚雄市新村镇综合应急救援队聘用人员,主要工作职责为协助做好新村镇综合应急救援、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防汛抢险、消防救援及日常检查、集镇街道卫生保洁等工作,协助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临聘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不具有综合行政执法资格。

招聘人数:2人。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用工方式: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楚雄市伯乐遇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楚雄市新村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管理使用。

待遇标准:3320元/人/月+1000元/人/年意外伤害险。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限楚雄市户籍(新村镇户籍优先),政治可靠、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吃苦耐劳,饱含为民情怀,自愿从事综合应急救援相关工作;

2.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

3.具有全日制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退役军人优先;

4.持有消防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B2以上人员优先;

5.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文身、无不良嗜好,服从管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道德败坏,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职业道德的;

4.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综合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职责相关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6日8:00—12月31日8:00,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到楚雄市新村镇综合应急救援队领取报名表并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请填写求职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书,有驾驶证的携带驾驶证,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应聘者应当确保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图片材料)。如因提交虚假材料或填报信息错误、模糊导致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3.资格初审(2026年1月4日8:00—1月5日8:00)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电话进行回复,请应聘者关注并注意接听电话。

4.资格审查答疑(2026年1月5日8:00—1月6日8:00)对资格审查有疑问的,请于此期间内致电楚雄市新村镇综合应急救援队反馈,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878-3817000。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招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举止仪态、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及对基层管理工作的认识。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和综合情况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体检由楚雄市新村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统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认真填写《楚雄市新村镇综合应急救援队政审表》,并自行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后交楚雄市新村镇综合应急救援队进行综合评审。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五)递补

面试、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面试综合情况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合同。

如报考人员已有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形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信息统一由楚雄市新村镇人民政府进行发布。

(二)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因未如实填写、伪造报考信息等情形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应保持通信畅通,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行承担。

楚雄市新村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