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办公室、中心(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森林和草原防灭火会议精神,认真做好2025年的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大力推进基础能力建设,压实各级责任,严管野外火源,增强防控能力,全力保护生态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物资储备到位
今冬明春,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遭遇持续高温干旱少雨的天气,入冬后,气温迅速回升,林间可燃物成倍增加,各种不确定因素增多,火险隐患增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极大压力,各村委会、中心(队)及有关部门要提早研判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切实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管理严明、责任担当、科学高效、信息畅通、反应快捷、保障有力的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指挥体系和应急扑救力量,要突重点、破难点,全面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项措施落实。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完成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积极主动为森林火灾预防扑救提供有力保障和服务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各村委会要进一步调整充实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机构,制定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按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求,切实配备相应的防灭火物资装备,满足应急处置需要。
二、压实责任,层层分解,确保责任分解落实到位
要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失职追责”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三线”责任制、“四个责任人”制度、“五个关键人”责任。各村委会和防火责任单位要专题分析研究、认真部署本辖区范围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及时召开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确保全镇2025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在基层及时贯彻落实到位。要进一步明确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小组成员职责,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强的措施,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责任早明确、人员早到位、物资早准备、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牢牢把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主动权。切实把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紧紧扛在肩上,认真落实到行动上,严格实行工作小组组长负总责,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包村委会,村组干部包山头、地块、坟头、路段的责任格局,完善自下而上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体系,形成全方位抓防灭火的工作局面,深入推进督促检查常态化,破解工作难题责任化。镇、村两级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管理责任书》,村、组、户、特殊人群、放牧人员和常在林区生产作业等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责任书》。同时,严格责任制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做到任务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三、全面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确保宣传教育到位
宣传教育作为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基础性工作,每年12月是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宣传月,各村委会、办公室、中心(队)要结合实际,全面深入开展责任书入户、学校五个一、火灾案例、手机短信、警示标牌、防火五彩旗、公益广告等“七大”宣传工程,扎实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粘贴宣传标语、制作警示标牌、发放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宣传册、发放防灭火宣传单、微信群宣传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深入全镇对相关法律法规、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常识、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宣传教育,加强进山路口、镇村驻地、主干道路两侧等重点部位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固定宣传牌的设置维护,增加临时宣传标语粘贴、粉刷数量,落实各项宣传措施,广泛开展形式多样、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做到每个村民小组、每个坐落宣传标语不少于一条,临时性宣传标语每个村委会不少于200条,每个小组不少于一次户长会。新村中学、新村小学要加强对学生防火教育,持续开展上好一节森林和草原防灭火知识课、出一期森林和草原防灭火黑板报、写一篇森林和草原防灭火题材的作文、一封致家长的公开信、张贴(悬挂)一幅森林和草原防灭火标语的“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初中、小学生的防火意识。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要在主要交通路口和防火重点林区设立永久性、半永久性宣传牌及临时性宣传标语,以此增强全民防火意识,使“森林草原防灭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引导广大林农、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当中,切实增强全民的森林和草原防灭火意识和法律意识。
四、抓火源管制,强化联防协作,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每年12月1日起至次年6月15日为森林和草原防灭火期,其中3月1日至5月30日是森林高火险期。在此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要严肃查处烧荒烧地(埂)等行为,从源头上做好防范工作,落实火源管理责任,加强检查,排除隐患。严格执行5项100%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林区农户100%与村民小组长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责任书,防火检查站、哨、卡对进入林区人员100%进行实名登记,林区生产用火100%执行计划用火许可证制度,痴、呆、聋、哑、精神病人100%落实责任监护人,对违反用火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一是落实入山检查责任。各防火检查点要对进入林区内的人员进行检查和实名登记,严禁擅自进入森林草原防灭火区。二是落实监测、巡护责任。加强野外摄像监测,及时发现监测区的火情,准确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地点、蔓延方向、蔓延速度等情况;森林管护站(点)对进入管护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扫码登记和防火检查,禁止火源进入林区;给每位护林员和全镇各村民小组长都配备宣传小喇叭和五彩旗,护林员佩戴巡山马甲、五彩旗等明显标识和小广播在林区大张旗鼓地进行来回巡查宣传;要求各村民小组在防火期早晚播放防火音频宣传,同时排班对本小组辖区山林进行巡山,加强责任落实,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发生火情第一时间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三是落实林区作业管理责任。各村委会同施工人员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状,行业主管部门与林区施工人员签订防火安全责任状,实行双重管理,共同承担入山作业的管理责任,避免因林区施工人员引发森林火灾情况的发生。四是落实重点人群监管责任。对“憨、聋、痴、哑、精神病人”和林区“坟主”进行造册登记,落实监护责任,签订监护责任书;对老年人、经常醉酒人、学龄前儿童要加强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因特殊人群监管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情况的发生。五是落实重点时段的监管责任。加强对“六节一庆”(元旦、春节、清明节、马缨花节、樱桃节、五一节、州庆)等节假日期间的火源管控,防患于未然。主要交通沿线、旅游景点、镇村近山面山等重点森林草原防灭火区域实行火源强制管理,并在主要路口设立临时防火检查站点,严格执行巡山护林制度,配齐配强护林员,保证辖区火源得到有效管控。六是落实联防协作责任。镇、村结合部是森林火灾易发和高发区,各村委会和防火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及时召开联防会议,对结合部的防火宣传、火灾扑救等工作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制定《联防章程》和签订《联防协议》明确防火责任,提高预防、联防能力。一旦发生森林火情,立即就近组织人员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有效防止火灾蔓延,共同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五、重视队伍建设,加强素质培训,确保队伍组建到位
按照“建得起、养得住、用得上”的建队原则,镇机关组建一支40人的民兵扑火应急队和一支20人的扑火专业队伍;各村委员会要以民兵和青壮年为骨干,组建一支5人的扑火专业队和2支各30人的应急队,每个村民小组组建1支义务扑火队伍,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小组根据需要统一调配使用,配备必要的扑火器材,提高扑救能力。按照分级负责,分层培训的原则,着力抓好指挥员、林火管理人员、扑火队员、护林员及林农防灭火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打牢“安全用火、安全扑火、安全避火”的基础。加大培训力度,为实现零伤亡和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的目标,各村委会和防火责任单位要按照“科学防范、安全扑救”的工作要求,突出科学预防和安全扑救两大主题,全面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培训。在2025年1月底以前完成对村、组、户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达到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培训全覆盖,增强全民的防范意识。
六、强化执纪监督,确保督查问效到位
各村委会、党政综合办公室、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在防火期内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值班人员通信畅通。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情况,及时处理各种火情信息,要做好上传下达,并将火情处置情况及时反馈到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镇防灭火工作小组要定时或不定时抽查各村值班情况,若发现脱岗、漏岗和发生火情不及时上报的,要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七、强化科学调度,狠抓预案演练,确保应急处置到位
为科学、安全、高效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各村委会和相关中心(队)要树立“防大火、抗大灾”的思想,严格执行《楚雄市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规范》,切实做到及时预警、全面监测、分级设防,抓紧完善扑火预案;要强化应急管理,按规定提前做好防扑火物资落实和各类应急保障工作;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应急队伍要提前进入状态,加强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火情,要迅速启动预案,确保火灾得到有序、有力、有效的处置;要按照“统一归口、逐级上报、严格把关”的规定,建立快捷的信息报告机制,确保每起森林草原火情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置;要规范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发布机制,避免由于信息混乱、片面、失真,造成工作被动;在火情处置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快速反应。强化扑火队伍的协同作战意识,实施重兵扑救,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发挥指挥员的核心作用,科学组织,安全扑救,力争首次扑救取得成功,做到森林火灾当日扑灭,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低于1%,火案查处率达80%以上;将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八、强化火案查处力度,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为推进森林和草原防灭火法治化进程,使森林和草原火灾肇事者得到依法惩处,各村委会和防灭火责任单位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迅速组织当地应急队伍科学、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情的同时,要及时安排人员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深入排查附近一切有可能引发火情的因素,为办案人员侦破火案提供准确线索,使火灾肇事者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同时,要认真分析火灾侦破成功案例,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林农和群众认识到野外违规用火的危害性,从而提高广大林农和群众的森林和草原防灭火意识。
九、加强档案痕迹管理,按质按时上报材料
各级对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痕迹材料上报的时间性要求非常严格,各村委会必须按照上报的时限要求,按质按量上报,并抓好材料归档等痕迹管理工作。
新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