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积极稳妥推进我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组织管理和规范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将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严肃财经纪律的一项重要工作,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领会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围绕重点内容,摸清地方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实施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清理整治违规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突出问题,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持以查促改,立行立改,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在此基础上,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机制,更好发挥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效能,推动新村镇财政健康、平稳、有效发展,更好地服务新村镇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整治内容
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主要内容为:摸清2021—2023年全镇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实施情况,全面排查突出问题,严肃财经纪律,切实防范风险,规范和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机制,更好发挥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效能。具体整治:
(一)是否存在将应该由政府自身直接履职的事项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实施。排查是否存在将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行政管理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深入查找分析原因。
(二)是否存在政府购买服务履约管理不力。排查购买主体是否依法依规订立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购买主体是否对合同履约采取了必要举措;是否实现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及标准等,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是否达到项目绩效目标和相应的管理要求等;深入查找分析原因。
(三)是否存在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排查购买主体是否将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深入查找分析原因。
(四)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是否存在增加政府债务。排查是否将工程、工程和服务打包的项目、融资行为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举债融资;深入查找分析原因。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6月9日前)。及时召开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明确整治的重点、内容及时限。
(二)全面开展自查自纠(2023年6月13日前)。各办公室、中心、站所要根据我镇的实施方案和实际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清单管理,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逐项纠正销号。各办公室、中心、站所于6月13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填报《新村镇发现问题自查表》,并将加盖公章的报告及表格报送镇财政所。
(三)对各办公室、中心、站所开展复查(2023年6月15日前)。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各办公室、中心、站所开展复查,尤其是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多次复查,并于6月15日完成复查工作。
(四)强化结果应用。镇财政所要结合专项整治查出问题,强化结果应用,完善制度办法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各办公室、中心、站所要将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是对本职岗位履职尽责的一次自我体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履行好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完善管理。针对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发现的问题,要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措施清单,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严格纠正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要认真收集整理资料,建立工作台账。要做到举一反三,强化源头治理,反思管理漏洞,健全长效机制,不断优化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三)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查处监督一批重点突出问题,有效遏制财经纪律松弛态势。对自查自纠和复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各办公室、中心、站所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对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报镇纪委办;对涉嫌违反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据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其中,对情节恶劣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和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
新村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