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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45-/2023-0619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05-07
发布机构: 楚雄市新村镇 生成日期: 2023-05-07
称: 新村镇深入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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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村镇深入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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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市委办公室关于对“清廉楚雄”建设十大行动进行任务分解的通知》(市党办通〔2023〕13号)的工作部署,确保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制定如下具体工作措施: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4号),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 ,加强财政资金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紧盯关键少数、关键业务、关键环节,强化从源头到末梢的监督,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等全过程的监督,管好党和人民的“钱袋子”,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政令畅通、规范财经秩序,不断完善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制度体系。

二、监督内容

虚假编制预算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问题;迟拨、滞留、占用财政资金问题;滥用职权违规拆借财政资金问题;“多头申报”套取挪用财政资金问题;“多头投资”项目“搭车混用”财政资金问题;政府采购“同流合污”贪污侵占财政资金问题。

三、整治范围

对2020年以来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重大问题和线索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3年4月25日前) 成立“清源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镇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制定我镇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监督工作任务清单。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5月15日前)

各部门要按照新村镇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任务清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找问题,立行整改纠正,形成自查报告。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报对接,逐项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3年10月20日前)镇财政所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针对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管,有效堵塞漏洞。同时,要建立检查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防范廉政风险。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各办公室、中心(站所)要将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作为是对本职岗位履职尽责的一次自我体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履行好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完善管理。针对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发现的问题,要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措施清单,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严格纠正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要认真收集整理资料,建立工作台账。要做到举一反三,强化源头治理,反思管理漏洞,健全长效机制,不断优化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三)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查处监督一批重点突出问题,有效遏制财经纪律松弛态势。对监督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瞒报漏报的,报镇纪委进行责任追究。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涉嫌违反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据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新村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