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办公室,中心(站所):
为全面推行新村镇河长制工作,完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和强化河(湖)长制决策部署,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责”“有能有效”,根据《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及河湖长制系统互联互通工作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21〕65号)《楚雄州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强河湖长制体系动态管理及河(湖)长制系统互联互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因人员职务调整将镇级河长做如下调整,予以公告。
楚雄市新村镇镇(村)级河长调整情况公告表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责任河湖 |
1 |
李杜鹃 |
镇人民政府镇长 |
鱼庄河 |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新村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