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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45-/2022-0802005 信息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2-07-01
发布机构: 楚雄市新村镇 生成日期: 2022-07-01
称: 新村镇2022年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除整治和查处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号:

新村镇2022年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除整治和查处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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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楚雄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楚雄市公安局楚雄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除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要求,为认真做好新村镇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除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全重要批示精神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党委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部署要求,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彻底整改”要求,坚持上下协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整治原则,全面排除辖区森林草原火灾隐患,严厉查处违规用火行为,狠抓源头治理,坚决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多发、高发、频发势头,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指挥、协调检查工作。

组 长:尚 徽 镇党委书记

孙习聪 镇党委副书记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赵景富 镇党委委员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组 员:李 成 镇党委委员 人大主席

鲁尧彬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张 源 镇党委副书记

谢文忠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鲁海明 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镇武装部长

张家琪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高云佳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刘文明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发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候 鹏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新村派出所所长

高建泽 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镇团委书记

卢友强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杨金伟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王言虎 镇水务服务中心负责人

罗雪梅 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杨 静 镇财政所负责人

何九龙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夏 萍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李金辉 新村司法所所长

任立勇 镇综治办公室主任

董开福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罗开进 镇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鲁先福 新村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

何发万 新村镇卫生院院长

王杰涛 新村供电所所长

王思礼 新村电信所所长

丁志国 新村镇初级中学校长

高廷忠 新村镇中心小学校长

8个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卢友强担任,成员由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明确职责,协同配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属地责任,严格落实林草部门专业防火、应急部门综合防火及火灾扑救责任、派出所对火案查处责任、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协调顺畅、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因地制宜,因险施策。根据各村森林草原火灾风险等级和资源状况分布特点,针对性采取措施,协调推进隐患排除整治和违规用火行为专项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火情发生。

(三)坚持导向,确保成效。直面问题隐患,加大排除力度,强化违规用火行为查处,坚持同步检查、同步整改、同步查处,确保查改责任落地见效,对因工作敷衍塞责、走马观花,流于形式导致发生火灾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四)依法治火,标本兼治。全面研判分析问题,找准根源、健全法规制度、强化执法效能、扣紧责任链条,实现全民管火、全社会防火。

四、行动方式及时间

(一)行动方式。以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结合疫情防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情况,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行动时间。2022年5月8日一12月15日。

五、工作内容

(一)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除整治。全面排除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宣传教育、火源管控、队伍建设、投入保障、应急值守、督查检查等方面隐患,实行分类管理,形成清单,销号清零。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主要打击林牧区森林草原违规用火、危害防火安全的违规行为,严查本防期森林草原火灾压案积案、严打故意纵火、失火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公务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和草原烧田坡、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草原烧香燃纸、燃放烟花炮竹等行为。

3.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防虫防疫、点烧隔离带等行为。林牧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违规非生产性用火。林牧、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严格落实各级各层各方面责任,切实把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除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工作责任。要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

(二)建立隐患台账。各村委会要健全隐患排除整治和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工作台账,实行分类管理,限期整改、有序推进。

(三)严格督导检查。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将对专项行动落实进展进行跟踪督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在全镇通报并约谈相关责任人。

(四)强化警示教育。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提高群众法治观念,加强火灾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增强群防群治基础。

(五)及时信息报送。行动期间,各村委会及时反馈工作情况,请分别于2022年5月20日以前,12月3日前将专项行动统计表、工作台账、工作总结上报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新村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