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44-/2023-110901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01-03
发布机构: 楚雄市大地基乡 生成日期:
称: 大地基乡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识别标准和识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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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基乡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识别标准和识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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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测对象识别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遵循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的原则。监测对象风险识别收入计算周期为识别前一月往前推算12个月(如2021年9月识别的监测对象,则收入计算周期为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监测对象按下列程序识别:

1.群众自主申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手机 APP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和“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常年开放,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有困难的群众使用平台自主申报,市级部门及时受理。

2.综合研判分析。四级监测网络具体负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通过监测员日常监测、按月排查、行业部门筛查预警、农户自主申报等多途径相互协同的监测方式开展监测。村级监测站组织驻村工作队员、乡村干部根据村情民情、产业就业变化、农户家庭突发事件等情况定期开展排查;市级监测中心综合分析各部门工作数据和媒体、信访等渠道反馈的信息,形成到户预警线索信息,按月反馈到乡,乡反馈到村;由村级监测站在排查时对预警线索信息进行核实;村级监测站、乡监测所根据监测员日常监测、农户自主申报和预警线索信息调查核实相关情况,逐级开展综合研判分析,确定重点核查对象。

3.实地调查。由村级监测站组织驻村工作队员、乡村干部对重点核查对象逐户实地调查,主要核查农户的人口、收入、住房、饮水、财产以及家庭成员从业、健康、劳动力、就学、家庭变故等情况,重点查清农户收入稳定性、产业持续性、就业稳定性、因病因灾因意外等刚性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变化情况,摸清返贫风险点。监测人员按照《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进行信息采集,凡拟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要组织农户填写纳入监测申请,签署授权承诺书(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同意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资产、医疗开支、教育开支等信息)。入户调查人员要对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并对信息数据进行认真整理,形成必要的基础档案。

4.村级评议公示。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以行政村为单元按月提出拟认定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名单,由村级监测站召集主持有关村民小组党员和户主参加的会议,把名单向群众公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问题要组织核实,并及时向群众反馈。公开评议后,将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提交村“两委”会研究,因户因人提出帮扶措施,采取线下线上同时公示的方式,在村民小组公开场所及网络渠道公示5个工作日。对举报或反映的问题,由乡人民政府组织及时调查核实处理;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

5. 乡镇审核。乡镇在抽查核实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村级上报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结合村级提出的帮扶措施,逐户明确帮扶措施,上报市乡村振兴局确定。

6.市级确定。乡镇于每月20日以前将拟纳入监测对象上报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州乡村振兴局,州级牵头公安、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于每月25日以前完成车辆、公职人员、房产、经营实体等家庭资产信息核查反馈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乡村振兴局对拟纳入监测对象牵头进行联审,组织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卫健、市场监管、林草、医保、统计(调查)、残联等部门复核家庭资产信息和基本信息,核准户口、房产、车辆、国家公职人员、经营实体、健康状况、就学情况、外出务工、家庭成员关系等重点信息,将符合条件的确定为监测对象,并报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帮扶主责部门,落实帮扶措施,及时组织乡(镇)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