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通〔2026〕2号
各村委会、各办(中心、所):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体系,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经乡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地基乡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相关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建军 |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
副组长:王智青 |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
李连斌 |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大地基派出所所长 |
组 员: 温大章 | 大地基司法所所长 | |
吴建兴 | 乡党政办主任 | |
肖楚鹏 | 乡经济发展办负责人 | |
唐云峰 | 乡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 |
姚思存 | 乡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 |
胡骏杰 | 乡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 | |
李 鑫 | 大地基卫生院院长 |
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卫生院,办公室主任由王智青兼任,吴建兴、李鑫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日常工作。
二、相关部门主要职责分工
(一)乡政府职责
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创建有益于患者身心健康的环境,负责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二)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每季度定期组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人员以及辖区各村关爱帮扶小组组长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研究解决本乡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2.及时掌握并记录好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情况、动态变化情况,尤其是掌握既往有过肇事肇祸或危险行为倾向及危险度评估1~5级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能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3.督促指导辖区各村关爱帮扶小组开展工作,并对关爱帮扶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4.积极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诊断、复核诊断、危险性评估、应急医疗处置、建立健康档案及随访服务等工作。
5.及时处置、化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苗头事件,组织公安、卫生院、村居委会、家属及时送治患者。
6.掌握困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生活状况,及时组织做好有关救治救助等帮扶工作,切实解决患者的实际困难。
(三)派出所职责
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入户筛查工作和做好需要住院治疗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护送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危险性评估三级及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管控工作。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医疗处置。
(四)民政办职责
负责帮助将无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送往精神专科医疗机构进行诊治;负责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纳入低保;负责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确有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采取临时救助等措施;负责对符合特困户供养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予以供养和救助;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规定比例进行救助,参与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筛查工作。
(五)司法所职责
督促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维护精神障碍患者 的合法权益。禁止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遗弃精神 障碍患者。
(六)卫生院职责
1.负责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档案,定期随访,指导患者服药,开展对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人际交往、劳动技能等的训练和康复服务;
2.做好患者家庭成员的护理指导工作,督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定期交流沟通患者康复情况;
3.通过对患者综合评估,有针对性地为患者制定阶段性治疗方案,以及生活职业能力康复措施,使其得到持续有效的治疗,生活能力和劳动能力得到康复,帮助患者重返社会。
(七)各村委会职责
1.协助开展本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线索排查、登记、报告、各种信息采集和部分患者的联合随访工作。
2.协助司法、综治、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风险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送治工作。
大地基乡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