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44/2026-00011 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6-01-27
发布机构: 楚雄市大地基乡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大地基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号:

楚雄市大地基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表时间:
字体:[    ]

                                             大政通〔2026〕1号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25〕12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组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2025〕—17)和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便签〔2025〕240号)精神,为做好全乡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决定组建大地基乡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杨申虎 乡党委书记

王建军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蔡建磊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乡长、武装部长

杨顺艳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孙 韬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王智青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连斌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大地基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杨 静 大地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吴建兴 乡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谢照雄 乡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肖楚鹏 乡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谢爱明 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王洪喜 乡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

李有富 乡执法队副队长

罗 昊 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李国荣 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志刚 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王琼莲 乡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员

吴雪梅 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丁 鹏 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张正彪 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李兆宝 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马兴强 乡执法队工作人员

6个村党总支书记、主任、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关于农业普查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

2.研究制定我乡普查工作的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及重大政策措施。

3.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特别是涉及部门协调、经费保障、人员配备、宣传动员、数据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关键问题。

4.审定并批准普查工作各阶段的重要文件、工作计划、进度报告及最终数据成果。

5.督促检查各村、各成员单位普查工作落实情况和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及职责

(一)办公室组成

主 任:蔡建磊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乡长、武装部长

孙韬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主任:肖楚鹏 乡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谢爱明 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从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党政综合办公室、平安法治办、执法队等部门及各村委会业务骨干中抽调不少于8人组成专班,实行集中办公。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乡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2.起草制定全乡普查工作实施细则、进度安排、人员培训方案、质量控制办法和应急预案等具体操作性文件。

3.组织开展普查区域划分、普查地图绘制、普查“两员”(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培训、考核与管理。

4.负责普查物资(PDA设备、文件袋、宣传品、办公用品等)的申领、分发和管理。

5.组织协调普查的社会宣传动员、普查对象清查摸底、现场登记、数据采集、审核验收、编码录入、质量抽查与验收等各环节工作。

6.负责普查经费的细化预算编制、申请拨付、规范使用与监督管理。

7.建立定期调度、信息报送和问题反馈机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普查机构报告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建议。

8.组织开展普查数据的汇总、评估、分析、开发及普查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分工

(一)乡经济发展办公室

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普查工作的总牵头、总协调、总调度;负责普查业务指导、数据质量控制和技术支持;负责普查经费的保障,将普查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并监督经费的规范、有效使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普查宣传计划,利用广播、宣传栏、微信群、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负责提供涉农基础资料,协助界定普查对象,选派熟悉农村农业情况的业务骨干参与普查,协助做好涉农数据的审核与评估。

(三)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普查工作的后勤保障、会议组织、文件流转及与各单位的综合协调。

(四)乡平安法治办公室、大地基派出所

负责协助处理普查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治安问题,保障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的人身财产安全,为普查工作营造稳定环境。

(五)大地基市场监督管理所

负责提供辖区内涉农市场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的注册登记信息。

(六)各村民委员会

作为普查工作的前沿阵地,负责落实本辖区内的普查组织实施工作,配合选调合格的“两员”,做好群众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协调,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数据准确可靠。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全乡上下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乡党委、政府的部署上来。

(二)明确分工,强化协同作战

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严格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担当,积极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建立定期会商和联动机制。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信息共享。

(三)保障要素,确保工作质量

要严格选聘和培训一支高素质的普查队伍,确保人员稳定。要始终坚持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和各项工作规范,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四)依法依规,强化宣传动员

要坚持依法普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数据,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要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争取广大农户、农业经营主体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为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本次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

(此件公开发布)

                                                                                                              大地基乡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