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通〔2025〕9号
各村委会、各办(中心、队、所):
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5年度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下达2025年森林采伐限额指标,并对采伐管理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采伐限额指标
大地基乡2025年农村居民自用材采伐限额指标为400立方米(天然林100立方米,人工林300立方米)。
二、采伐管理的具体要求
1.严格木材采伐许可证管理制度,农村居民自用材的采伐必须严格按照采伐审批管理程序,即农户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小组、村委会提出意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实地核实、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办理采伐许可证后方可采伐(采伐证由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在云南省林木采伐管理系统上统一填报后打印)。在审批采伐时必须严格审核申请人申请采伐地块的林权证书、宗地编号,对林权有争议、无林木可采的村组和农户一律不允许审批自用材采伐。
2.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村委会和护林员要加强对农村居民自用材采伐的监管,做到审批的采伐数量与山场检尺数量一致,严防超审批限额和超范围采伐木材,严禁自用材进入市场流通领域。
3.合理安排年度采伐指标,各分项限额不得串换使用,不得突破限额,2022—2024年已审批农户2025年不再审批自用材,2025年必须领取到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才可采伐。
4.因全市殡葬制度改革,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做寿材(大板)用的自用材不再批办。
5.加强木材流通领域的监管,2025年度不再办理审批自用材市内运输手续,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及各村委会要做好宣传工作,在办理自用材采伐许可证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目的收取费用,审批后的农村居民自用材采伐必须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逾期不采伐的采伐证自动作废。
6.核发自用材采伐许可证时,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准确,并建立《木材采伐许可证》签发管理台账,《木材采伐许可证》必须盖有签发单位和核发人印章方为有效。在自用材采伐许可证有效期内,如申请人尚未实施采伐而提出变更采伐地点、采伐数量的,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要及时核实并给予变更和核发采伐许可证,杜绝无证采伐和超范围采伐。
三、农村居民自用材审批时间
1.中邑舍村委会: 2025年10月22日
2.腊脚村委会:2025年10月23日
3.者力村委会:2025年10月24日
4.水卷槽村委会: 2025年10月27日
5.红卫桥村委会: 2025年10月28日
6.大地基村委会: 2025年10月29日
7.大地基乡集镇: 2025年10月30日
各村委会要配合好大地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认真做好通知,通知好各农户审批农村居民自用材和生活薪材,在规定时间外不再进行审批农村居民自用材,如因通知不到位由各村委会负相关责任。
附件:1.《大地基乡2025年度农村居民自用材限额下达表》。
大地基乡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大地基乡2025年度农村居民自用材限额下达表
单位 | 自用材(立方米) | 备注 |
者力村委会 | 60 | 天然15m3,人工40m3 |
腊脚村委会 | 60 | 天然15m3,人工40m3 |
大地基村委会 | 60 | 天然15m3,人工40m3 |
水卷槽村委会 | 60 | 天然15m3,人工40m3 |
中邑舍村委会 | 60 | 天然15m3,人工40m3 |
红卫桥 | 60 | 天然15m3,人工40m3 |
乡集镇 | 40 | 天然10m3,人工60m3 |
合计 | 400 | 天然100m3,人工300m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