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通〔2024〕3号
各村委会,各办(中心、所),中、小学,卫生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食品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机制,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努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大地基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组成
主 任:吴 宁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主任:赵兴林 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余方正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乡长、武装部长
瞿彬睿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徐思平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黄怡诚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大地基派出所所长
成 员:刘金武 大地基司法所所长
王璐璟 大地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吴建兴 乡党政办主任
尚 斌 乡经济发展办主任
罗文飞 乡综治办主任
谢照雄 乡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张 颖 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李有富 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罗金宏 乡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翠萍 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谢爱明 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罗 昊 乡财政所负责人
李 鑫 大地基乡卫生院院长
彭桂芝 大地基初级中学校长
王丙录 大地基中心小学校长
6个村委会主任
大地基乡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大地基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王璐璟兼任,副主任由尚斌、张颖、李鑫兼任,成员由市场监督管理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卫生院等部门工作人员抽调组成。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为切实提高全乡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水平,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工作要求,现将乡食安委及各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乡食品工作;提出全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分析全乡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承担乡党委、乡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乡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承担乡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贯彻落实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要求,做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重大政策措施的调查研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监督督促食品安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拟定全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检查落实乡食品安全委员会重大决定与议定事项,督促各村委会、相关职能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和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并负责具体考核评价的组织协调工作;建立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承办乡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各村委会职责
负责落实乡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决定和交办事项,开展本村委会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按照《楚雄市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开展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备案,现场指导及上报工作;配合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配合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村级包保干部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对所包保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积极主动协助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专项整治、监督稽查、信息数据报送等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每个村委会至少确定2名村委会成员担任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
大地基乡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